武侯區科技局

(十)負責全區軟體業發展和推進全區國民經濟與社會服務信息化的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區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鄉、鎮的科技工作。 (十二)承擔區科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基本信息

負 責 人:鄧旭
職 務:局長、主任、主席
辦公地址:成都市高升橋東路16號

工作職能

科技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科技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區科技發展及相關政策。
(二)編制全區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負責重大科技計畫的組織實施;牽頭負責全區科技工作網路目標的制定、實施、考核工作。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牽頭擬定科技風險投資政策,推動風險投資體制形成;負責科技產業發展工作;歸口管理區本級科技“三項費”和科學事業費及其他科技專項經費並負責預決算編制。
(四)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運行機制;推動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區科技創新能力。
(五)協調解決駐區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成果轉化中的相關問題,推動科技資源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的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的建議。
(六)制定全區科技產業基地建設發展規劃和管理工作。
(七)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協助企業申報各級各類科技計畫、成果鑑定、科技獎勵、基金扶持。
(八)推動技術成果交易、技術產權交易、科技無形資產評估、專利代理等科技中介組織的發展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聯繫各類科技中介組織。
(九)歸口管理科技成果、智慧財產權保護、科技保密工作;負責科技宣傳和科普宣傳工作,指導全區科技管理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
(十)負責全區軟體業發展和推進全區國民經濟與社會服務信息化的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區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鄉、鎮的科技工作。
(十二)承擔區科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擔區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擔成都市科技一條街管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承辦區政府交辦的事項。
知識產權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關於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結合全區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組織研究並提出全區智慧財產權管理和保護的相關政策。
(二)擬定全區智慧財產權工作發展規劃和制定我區關於鼓勵專利成果轉化、促進技術創新的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宣傳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法規,普及智慧財產權知識,提高公眾智慧財產權意識;組織培訓智慧財產權工作人員,增強智慧財產權制度的運用能力和自主智慧財產權產出能力。
(四)協助有關部門的智慧財產權執法工作,推動全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順利進行,為全區的經濟發展提供一個穩定、健康、良好的軟環境。
(五)協助區內單位、個人進行專利申請;指導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工作,幫助企、事業單位建立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並將智慧財產權工作納入自身技術創新過程,提高市場核心競爭力。
(六)負責調查、統計全區智慧財產權及其智慧財產權實施狀況。
(七)承辦區政府交辦的事項。
信息辦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信息服務產業的發展戰略、方針和政策,研究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參與研究全區產業結構調整,組織編制全區信息服務產業發展目標和年度計畫。
(二)負責統籌全區軟體開發、網際網路服務、計算機服務等行業的信息服務產業招商引資工作;參與全區信息服務產業項目、信息服務產業基地和園區的規劃及實施;負責制定信息產業扶持政策、措施;負責全區信息服務產業企業的聯繫與服務。
(三)負責組織全區信息產業管理、統計和經濟運行分析,加強對全區信息產業發展態勢的預測和監測;負責組織對全區信息服務產業中的重大問題和熱點、難點問題的調查研究,及時向區委、區政府提出政策建議。
(四)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制定全區信息化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指導各部門、各街道開展信息化建設。
(五)負責統籌、組織、指導全區電子政務的建設、套用與推廣。
(六)負責指導、協調套用信息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工作;負責組織協調、促進全區電子商務建設和重點領域信息化套用項目的實施和推廣。
(七)負責研究提出全區信息化建設重點項目名單及年度投資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和重大信息化項目的推進實施工作;負責全區信息化項目的技術論證、監督和驗收;負責綜合平衡、管理使用信息化建設專項經費。
(八)負責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的協調管理,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數據及網路資源整合和信息化套用,促進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
(九)負責全區公用計算機網、部門專用信息網的統籌規劃、建設和管理協調工作;負責全區黨政專網的統籌規劃、建設與管理協調工作,並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區信息網路安全運行,編制組織實施武侯區通訊網路安全應急預案。
(十)負責組織國家、省、市信息技術規範和技術標準的建設與實施;指導全區各部門開展信息化技術建設,負責全區信息化隊伍的建設與培訓;負責信息化工作對外宣傳、合作與交流。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科協主要職責
(一)在全區開展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促進學科發展,推動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
(二)弘揚科學精神,普及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思想和科學方法,捍衛科學尊嚴;推廣先進技術,開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動,提高全區人民科學文化素質。
(三)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為科技團體和科技工作者服務,表彰獎勵優秀科技工作者,促進科技人才的成長和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社會風氣的形成。
(四)開展科學論證、諮詢服務、繼續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
(五)開展國際和港、澳、台地區民間科技交流與合作,促進對外開放,推動祖國和平統一。
(六)組織科技工作者參與科技政策、法規制定,引導科技工作者在國家和社會事務的管理中發揮積極作用。
(七)承擔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科協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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