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中國公民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申請短期前往香港、澳門:
(一) 在香港、澳門有定居的近親屬,須前往探望的;
(二) 直系親屬或者近親屬是台灣同胞,必須由內地親人去香港、澳門會親的;
(三) 歸國華僑的直系親屬、兄弟姐妹和僑眷的直系親屬不能回內地探親,必須去香港、澳門會面的
(四) 必須去香港、澳門處理產業的;
(五) 有其他特殊情況,必須短期去香港、澳門的。
申請材料
(一)赴港澳個人旅遊或團隊旅遊
(1)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
(2)提交本人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證複印件,並交驗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需交驗戶口簿、出生證;軍人只需交驗身份證明;
(3)未滿十六周歲的,由其監護人或直系親屬陪同,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薄或護照複印件,並交驗原件;
(4)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的,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軍人由其部隊或者所在單位出具意見;
(5)持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須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港澳通行證遺失申請補發的,提交書面的證件遺失聲明;
(6)委託他人代辦申請的,被委託人須提交委託書,交驗本人和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二)赴港澳探親
(1)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
(2)提交本人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證複印件,並交驗原件;
(3)未滿十六周歲的,由其監護人或直系親屬陪同,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薄、護照複印件,並交驗原件;
(4)提交與被探望親屬的親屬關係證明;
(5)被探望人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提交香港或者澳門居民身份證複印件、回鄉證、或者外國護照等國際旅行證件複印件,被探望人在香港或者澳門就學、就業的,提交在香港或者澳門就學、就業的證明複印件;
(6)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的,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軍人由其部隊或者所在單位出具意見;
(7)持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須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港澳通行證遺失申請補發的,提交書面的證件遺失聲明;
(8)委託他人代辦申請的,被委託人須提交委託書,交驗本人和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三)赴港澳商務
(1)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
(2)提交本人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證複印件,並交驗原件;
(3)申請三個月或一年多次商務簽注的提交登記備案證明和單位派遣函。如未登記備案,申請三個月一次商務簽注的,須交驗所在單位經年檢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代表機構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申請人連續交滿六個月的繳納社會保險憑證、單位稅務登記證書及單位派遣函原件、並提交複印件,個體工商戶提交經年檢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複印件並交驗原件;
(4)持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須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港澳通行證遺失申請補發的,提交書面的證件遺失聲明;
(5)委託他人代辦申請的,被委託人須提交委託書,交驗本人和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四)赴港澳逗留
(1)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
(2)提交本人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證複印件,並交驗原件;
(3)赴香港就學、就業、培訓人員及其親屬,須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相應進入許可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4)赴澳門就學,須交驗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出具的《確認錄取證明書》及澳門高等院校錄取通知書原件,並提交複印件。赴澳門就業,須交驗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受僱非本地勞工預報名單》或者澳門社會文化司或者經濟財政司出具有申請人姓名的批准檔案原件,並提交複印件。赴澳門就業人員的親屬,須交驗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批准通知書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5)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就業,還須提交商務部《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勞務合作項目審批表》複印件;
(6)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上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申請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的。其中,在香港就學、就業、培訓人員及其親屬,須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延期許可原件,並提交複印件;在澳門就學,須提交澳門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在澳門就業,須交驗經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核准的有申請人姓名的續期名單表或者澳門社會文化司或者經濟財政司出具的有申請人姓名的批准檔案原件,並提交複印件,在澳門就業人員的親屬,須交驗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批准通知書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7)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的,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8)持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須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港澳通行證遺失申請補發的,提交書面的證件遺失聲明;
(9)委託他人代辦申請的,被委託人須提交委託書,交驗本人和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五)赴港澳其他
(1)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
(2)提交本人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證複印件,並交驗原件;
(3)未滿十六周歲的,由其監護人或直系親屬陪同,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薄、護照複印件,並交驗原件;
(4)提交與出境事由相應的證明;
(5)在澳門就學、就業的,提交其往來港澳通行證資料頁和相對應的有效簽注頁的複印件;
(6)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的,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軍人由部隊或者所在單位出具意見;
(7)持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須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港澳通行證遺失申請補發的,提交書面的證件遺失聲明;
(8)委託他人申請的,被委託人須提交委託書,交驗本人和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9)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申請還須交驗中國護照和定居國外的證明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收費標準
1.往來港澳通行證100元/本;2.一次簽注20元/件,二次簽注40元/件。3.多次簽注10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