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用紙耐久性測試法

本標準規定了紙在100±2℃的乾熱加速老化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公文、科技檔案材料歸檔用紙及類似歸檔材料用紙。

1 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紙在100±2℃的乾熱加速老化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公文、科技檔案材料歸檔用紙及類似歸檔材料用紙。

2 引用標準

GB 450紙和紙板試樣的採取

GB 10739紙漿、紙和紙板試樣處理和試驗的標準大氣

GB 2679.5紙耐折度的測定法(MIT耐折度儀)

GB 455.1紙撕裂度的測定法

GB 1545.2紙、紙板和紙漿水抽提液pH值的測定法(冷抽提法)

GB 8940.1紙和紙板白度測定法(45/0定向反射法)

3 術語

3.1 耐久性permanence

紙的耐久性指在很長的時間內,能保持紙張一定的原有重要物理、化學性能,特別是耐折度、撕裂度、白度、pH值等,紙的耐久性籍加速老化試驗或在特定的溫度條件下試驗可得出結果。

3.2 強度保留率strength retention

同一試樣加速老化後強度與老化前強度的百分比。

3.3 最耐久紙maximum permanence paper

可保存500年以上。經100±2℃、576h(24天)乾熱加速老化後,其耐折度保留率縱、橫向均不低於50%,撕裂度保留率縱、橫向均不低於80%,水抽提液pH值為7.5~9.5。其纖維原料建議採用100%漂白針葉木漿或新的棉花和亞麻漿,或這些纖維的混合漿。

3.4 一般耐久紙medium permanence paper

可保存200年以上。經100±2℃、576h(24天)乾熱加速老化後,其耐折度保留率縱、橫向均不低於5%(最小不得低於2雙摺次),撕裂度保留率縱、橫向均不低於60%,水抽提液pH值為7.5~9.5。建議其纖維原料中至少含有20%漂白針葉木漿或新的棉花和亞麻漿,或這些纖維的混合漿,其餘的為其他纖維原料。

4 原理

將紙樣置於鼓風式電熱恆溫箱中,在100±2℃下乾熱老化處理24天,取出後測定其有關性能的變化,進而得出紙張耐久性能的結論。

5 儀器

5.1 恆溫箱

鼓風式並能保持空氣溫度為100±2℃的烘箱。

5.2 乾燥器

相對溫度10~35%(硫酸乾燥器)。

注:69%的硫酸(比重1.6),乾燥器相對濕度(RH)為10%,不同紙的平衡水分含量為2.2~4.5%。

51%的硫酸(比重1.4),乾燥器相對濕度(RH)為35%,不同紙的平衡水分含量為14.3~7.5%。

5.3 試驗儀器

有關試驗測定紙張理化性能(耐折度、撕裂度、白度、pH值)試驗儀器(一套),要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與之相當的標準。

6 試驗步驟

6.1 取樣

6.1.1 試樣按GB450的規定採取並以“交錯裁切法”按規定的尺寸裁切,即在紙張上先載一個處理試樣(或對照試樣),接著再裁一個對照試樣(或處理試樣)。這樣交錯裁切下去,直至試驗用夠數為止。

選用的試樣,應保證纖維交織均勻,以儘量減少試樣本身的誤差帶來的影響。

6.1.2 按相應的國家標準各準備兩份用於測定紙張理化性能的試樣。

避免裸手拿取試樣,防止強光照射試樣及過分將試樣暴露在化學實驗室的大氣中。

6.2 乾熱老化處理

6.2.1 熱處理應在黑暗中進行。

6.2.2 把(6.1.2)兩份試樣中的一份懸掛在(5.1)烘箱中(烘箱內只能放置一種紙樣,以防止紙里蒸發或升華的產物引起相互污染的可能性),以便使未被污染的100±2℃的空氣能圍繞每一試樣循環,試樣距烘箱內壁不得少於100mm,並且不能相互靠觸。試產在100±2℃烘箱中放置576小時(24天)。

6.2.3 把(6.1.2)兩份試樣中的另一份(對照試樣)放置在比較乾燥、無化學污染、無光照(即用黑色紙包好或放在紙口袋內)的安全地方,以避免影響其測定的精確度。

6.3 溫濕處理

6.3.1 至少在結束熱處理2小時以前,將未處理的那份試樣(對照試樣)放入大幹燥器內。

6.3.2 乾熱老化處理結束,把未處理和已老化處理的兩份試樣同時移到符合GB 10739規定的標準大氣內進行溫濕處理,使試樣各個表面都能與空氣接觸直至試樣的水分與空氣中的水汽達到平衡(不少於2小時)。

6.4 測試

6.4.1 按GB2679.5測定未處理和已老化處理的兩份試樣的耐折度。

6.4.2 按GB455.1測定未處理和已老化處理的兩份試樣的撕裂度。

6.4.3 按GBl545.2測定未處理和已老化處理的兩份試樣的pH值。

6.4.4 按GB8940.1測定未處理和已老化處理的兩份試樣的白度。

7 結果計算與分析

7.1 結果計算

分別計算未處理和已老化處理試樣的耐折度、撕裂度、pH值、白度測定結果的算術平均值。按下式計算耐折度、撕裂度的強度保留率(縱、橫向分別計算):

式中:R-強度保留率,%;

S0-水處理試樣的強度值;

S1-己老化處理試樣的強度值。

7.2 耐久性分析

按下表所列的技術要求判斷紙張的耐久性等級,推算紙張的保存年限。

指標名稱〖〗單

位〖〗技術要求

最耐久紙(可保存500年以上)〖〗一般耐久紙(可保存200年以上)〖〗試驗方法

pH值

(經老化後)〖〗〖〗7.5~9.5〖〗7.5~9.5〖〗GB 1545.2

(冷抽提法)

耐折度保留率(縱、橫向分別計算)〖〗%〖〗不低於50〖〗不低於50(最少不得低於2雙摺次)〖〗GB 2679.5

撕裂度保留率(縱、橫向分別計算)〖〗%〖〗不低於80〖〗不低於60〖〗GB 455.1

只要有一個指標達不到要求,則判該紙的耐久性不合格。只有各項指標均達到要求,該紙的耐久性才算合格。

白度只作為參考指標,不做具體要求。

8 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a.參考本標準;

b.試樣的纖維原料、生產日期;

c.乾熱老化處理試樣與水處理試樣的測定平均值及精確度;

d.耐折度、撕裂度的強度保留率(縱、橫向分別計算);

e.試驗結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檔案局1995-06-12批准,1995-10-01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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