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薄薄[南寧市超薄住宅樓事件]

在廣西南寧市明秀路南一里,有一棟超薄住宅樓,被網友戲稱為“樓薄薄”,這座樓房高4層,房屋前後寬約2米左右,遠遠看去,好像一塊長扁的米黃色豆腐條。

基本信息

樓薄薄被拆除 樓薄薄被拆除

2013年3月6日該住宅樓樓頂還有人員在進行施工。旁邊另一間民房的房主說,“樓薄薄”是在2012年12月開始進行建設的,已經建到第7層。未建前此處是一塊寬約2米,長約20米的空地。“現在建房了,加上牆面,內部寬肯定都不到兩米。”“樓薄薄”內部裡面有一個寬不到1米的樓梯,連線著各個樓層。每個樓層還設有建洗手間用的凹槽和排水管道的預留孔。經現場粗測,“樓薄薄”內部寬度只有約1.6米,放下一張大床都十分困難。且樓內光線昏暗,通風不暢。從樓內往外看,猶如一線天,讓人感到十分壓抑。施工人員說,此樓的建設工作已經接近尾聲。此外,根據設計,這棟樓房是預留有洗手間的。施工人員還表示,他們在這行幹了10多年,頭一回見有人建那么薄的房子,“這么薄的樓,自己在上面施工都有點害怕,給我住我都不住”。

網友評論

“樓薄薄”更像一堵牆

樓薄薄被拆除 樓薄薄被拆除

網友“劉偉盛不帶V”在新浪微博上發布附圖信息,稱近段時間,南寧市良慶區銀象路北一里12號附近突然出現一棟民房,該民房“又瘦又高”,與周邊其他只有兩到三層的民房相比,顯得鶴立雞群。該網友說:“根據目測寬度連一米都不到,這就是傳說中的人間蟻穴?”

網友“章依然”表示,這樓只能當做一堵牆,樓主究竟啥意思呢?這房子裡能住人嗎?網友“yaya_6666”說,這樓只能當寵物間。更多的網友則表達了他們的擔憂:“目測根本住不了,貌似颱風一來就倒。”

各方回應

屬違法建築 已責令自拆

建築內部結構 建築內部結構

良慶區金象社區的吳主任表示,之前一直不知道“樓薄薄”的存在。經過了解,他們發現“樓薄薄”所處的位置為玉洞村村民的安置地,政府是允許在該地建房的。不過此後,擁有該地的村民又將土地賣給了其他人。據稱,“樓薄薄”的房主為一名邕寧區的中年男子。2013年3月6日下午,金象社區的工作人員到現場取證時,正好遇到了該男子。該男子表示,出了什麼事故,自己可以出錢進行賠償。

接到反映後,良慶區城管大隊規劃中隊到現場核實情況。在取證過程中,除了土地證明,房主無法提供相關的報建材料。規劃中隊當即責令當事人停止施工。2013年3月8日上午,在“樓薄薄”現場,規劃中隊馮隊長表示,“樓薄薄”屬於違法建築,已經責令房主自拆。此外,2012年進行建設時,規劃中隊已經責令其停止建設,但房主在春節期間加緊進行了建設。馮隊長說,此建築安全隱患十分突出,如果房主最終不配合工作進行自拆,那么他們將把情況向上級匯報,並依法與其他部門對此違法建築進行拆除。

政府現場辦公 下周二(2013年11月26日)拆除

南寧市西鄉塘區某街道辦負責人透露,這棟“樓薄薄”屬於虎邱村七組的房子,是園湖北路征地後留下來的地塊。“按照政府要求,村委2013年9月份就已經下發相關通知,告知該樓的租戶及時搬走,10月份2樓和4樓的租戶已經搬走了,現在正在做其他租戶的思想工作。”

在一樓的牆面上,有西鄉塘區城管局蓋章的《強制拆除決定書》,決定書中稱,該棟4層房屋在拆遷範圍,並於2013年11月1日下發相關通知,限租戶5日之內遷走,落款日期是2013年11月21日。“樓薄薄”旁的一排15間鋪面牆上也張貼了一張落款日期為2013年10月9日的《綜合執法檢查通知書》,其內容大概為:希望房主儘快將按政府相關要求,將建設許可證、房產證等證件拿到相關部門檢查。

2013年11月22日下午3時30分,西鄉塘城區政府組織城區公安分局、拆遷公司、城管局和環衛站等相關部門來到現場,就“樓薄薄”的拆除問題現場辦公。經過南寧市西鄉塘區政府當天下午的現場辦公,決定下周二(2013年11月26日)上午9時許,將“樓薄薄”以及旁邊的一排15間違章鋪面一併拆除。

媒體質疑

媒體曝光3年 為何拆除不了

“樓薄薄”此次被網友拍照發上網引發關注不是第一次了。早在2010年9月2日,網上一段《廣西南寧現“樓薄薄”》的視頻引發網友和市民熱議,說的就是望州路北二里36號的這棟“樓薄薄”。當年2010年9月10日,有媒體就 “樓薄薄”是否屬於違章建築進行了採訪報導,當時,建設部門核實“樓薄薄”未辦施工許可證,屬違規建築。不過,即使是網友不斷發帖,媒體曝光,這棟“樓薄薄”依然堅強存在了3年,這3年時間裡,樓上樓下的鋪面依舊生意興隆,屋主也樂得租金年年收。

西鄉塘區一街道辦負責人解釋,2010年就曾對“樓薄薄”進行備案了解,之所以一直拖著,“首先,存在的最大的困難是因為‘樓薄薄’後面建有一個高壓變電箱,變電箱的拆遷工作涉及居民用電問題,所以拆遷的時間有點慢。”這位負責人還表示,在拆遷前期,需要對周邊的綠化樹和路燈等進行遷移,需要和好幾個部門溝通協調。

西鄉塘區城管局一位工作人員說,要拆除一棟樓,首先要確保全全拆除,要把周圍一些相關設施的遷移問題理順了,承租戶的思想工作做通了,才能進行下去。而這棟樓之所以3年沒能拆除,也是因為各方面的工作沒能理順到位。“樓薄薄”及旁邊的鋪面仍有幾個店主在繼續營業,對於搬遷,他們仍持觀望態度。當一位政府工作人員勸他們及時搬遷時,一位店主反問道:“這是我聽過的第四次通知拆除了,這次是不是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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