棲霞市民政局

位於棲霞市,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的責任。

(三)負責全市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負責烈士褒揚工作;審核報批革命烈士及有關人員的傷殘等級;審核報批全市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身份;審核鎮級以上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組織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負責全市轉業士官、退役士兵、復員幹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全市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機構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復退傷殘軍人穩定工作;指導全市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訓工作。

(五)擬訂全市救災工作政策;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擬訂全市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市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的減災工作。

(六)牽頭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負責城鄉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養、教育救助、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推動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七)擬訂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八)擬訂全市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全市村居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承辦市內鎮級及與臨市(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宜;負責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承擔市地名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九)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社會福利機構建設與管理,負責福利企業資格認定;審批福利基金資助項目;指導福利彩票銷售管理工作;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十)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全市婚姻、殯葬、收養工作;審核報批全市經營性公墓;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一)擬訂全市老齡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老年人社會福利設施建設和管理;負責老年人優待扶助工作;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全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管理國家和省市下撥的民政事業經費,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規劃財務科、救災救助和社會福利科、基層政權和社會事務科、優撫安置科

行政編制

( 17名 )
胡佳慶、劉永旭、郝新福、邢玉國、王軻、劉寶傑、蔣崇義、劉志兵、侯少彬、牟紅濤、范琬靈、孔慶超、衣江龍、解妍妮、於殿棠、牟永強、馬廣敏、黃良琪、高占國

工勤編制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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