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單位主要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本縣價格改革的方案措施並組織落實,運用價格槓桿促進經濟發展。
2、研究全縣市場價格總體水平的調控目標和措施,努力保持與經濟發展協調一致的合理價格水平;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管理、使用工作。
3、負責全縣的價格管理和綜合平衡工作,組織實施商品、服務價格和行政事業收費管理。
4、依法對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者和中介組織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檢查,規範價格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秩序,對各類價格和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負責全縣商品服務的明碼標價工作,建立健全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健全價格和收費舉報制度,並負責落實舉報案件的查處回復工作。
5、指導行業價格自律,制止價格壟斷、價格欺詐和暴利行為;指導價格、收費社會監督工作。
6、依法組織對全縣重要商品、公用事業、公益服務、中介服務及部分行政管理等成本費用的調查分析審核工作,分析預測、監控市場行情和價格、收費動態,向有關方面提供調查、分析資料,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7、搞好價格認證、鑑證、評估工作,開展價格諮詢服務,健全價格信息網路,保證公正執法、公平交易,服務經濟建設。
8、承辦縣、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股室工作職責
1、辦公室(加掛價格調節基金徵收管理辦公室牌子)
工作職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議議題收集和督辦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保秘、檔案、安全保衛、行政後勤、財務財產管理;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編制、勞資和全縣物價業務培訓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和普法教育;組織起草重要報告、綜合性的價格政策檔案和會議材料;編制全縣價格改革計畫,研究提出物價總水平調控目標;負責市場物價形勢分析和預測發展趨勢。對商品價格進行管理,組織價格調整、改革方案的實施。負責國家、省、市管理重要商品價格和收費成本調查,開展價格成本監測分析和成本審核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湖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政策和法規,並擬定具體的管理辦法;負責管理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教育(包括學歷教育、義務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行業收費;參與費改稅、收費(價格)公示等涉及價格和收費的政策研究推行工作;審核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核發《收費許可證》;協調、處理涉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爭議;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年檢年審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湖南省服務價格管理條例》,審核全縣服務價格項目和標準,核發《服務價格登記證》,研究擬定全縣服務價格管理政策及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協調、處理管理範圍內服務價格的糾紛。負責服務價格的年檢年審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湖南省價格調節基金徵收管理辦法》,研究擬定全縣價格調節基金徵收管理使用政策、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協調、處理征管理範圍內價格調節基金的糾紛。
2、價格監督檢查局
工作職責:依法對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方針、政策和價格法律法規的情況實行監督,對價格違法行為執行檢查、糾正和制裁,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秩序;承擔商品服務明碼標價工作和協助收費(價格)公示工作,指導行業價格自律;承擔價格違法舉報案件的受理和查處,指導價格(收費)社會監督工作等。
3、直屬單位價格認證中心(加掛價格信息中心和價格成本調查隊牌子)
工作職責:接受國家司法、行政執法機關、仲裁機構等委託,辦理刑事、民事和經濟案件及經濟糾紛中涉案物品價格的評估鑑證,受理社會經濟活動中價格行為合理、合法性鑑證認證和價格鑑定鑑證;負責市場物價動態監測、形勢分析和價格信息服務工作,不再從事社會中介服務。按照《湖南省定價目錄》的分工,對列入目錄的管價商品和服務價格公平公正、科學合理實施價格成本調查和價格成本監測分析及成本審核;加強價格成本檔案建設,完善價格成本信息管理,建立價格成本監審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