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科技局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七)編制全市科技示範基地、科技園區的建設規劃、審批、驗收,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市場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

簡介

松滋市科技局在全省科技創新獎勵大會之後,組織了全體機關幹部認真學習了會議精神。松滋市科技局結合松滋實際,認真分析了全市科技工作現狀以及面臨的挑戰。
松滋市科技局為進一步切實服務好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推動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階,確定了今後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重點突破。一是要大力引導和扶持高新技術及產業發展。在機械製造、精細化工、新能源和生物醫藥等領域,重點培育高新技術企業以及創新型企業,力爭全市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工業增加值的比重每年遞增2個百分點以上。二是要紮實推進農業科技創新示範基地及企業建設。在重點做好經省科技廳認定的雲祺生豬健康養殖基地和望春花果汁示範企業建設的基礎上,還要著力搞好陳店板栗、城郊蔬菜、洈水鱖魚以及洈水蜜柚等基地建設,進一步推動全市特色產業發展壯大。三是要切實加大力度向上爭取科技項目。組織專班,紮實做好調查研究,組織篩選和評估論證等項目申報前期基礎工作,積極爭取上報部門重點關注和傾斜支持,為全市經濟發展、科技進步尋求助力。
(一)宣傳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研究起草有關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法規,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領域,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各類科技基金等有關經費的使用、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全市科技項目立項、篩選、審核、論證、鑑定、驗收。
(六)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全市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負責攻關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計畫的制定並指導實施。
(七)編制全市科技示範基地、科技園區的建設規劃、審批、驗收,並組織實施。
(八)審批和監督管理技術貿易機構,辦理技術契約認定登記,依照有關法律、條例對技術貿易、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進行依法管理。
(九)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十)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指導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十一)負責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市場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科技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科學技術工作的巨觀管理與統籌協調,促進農牧業科技進步、企業科技進步、社會事業科技進步,推動科普工作。建立健全農村牧區科學技術推廣網路、培訓體系,充實加強科學技術服務隊伍,對農牧民進行科學技術培訓,實行綠色證書制度。
(十四)負責實施我市科技創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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