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林業局

東營市林業局--為東營市的一個事業單位,其主要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工作。 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擬訂相關發展規劃和年度生產指導性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的調查、動態監測、評估,並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擬訂相關標準、規程並監督執行;負責造林、營林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植樹造林、封灘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承擔全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審核、審批林地的徵用、占用。 
(四)負責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指導全市濕地保護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擬訂全市濕地保護規劃,指導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國際濕地公約的履約工作。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擬訂全市防沙治沙規劃,監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組織、指導沙塵災害應急處置。 
(六)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提出全市的省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調整建議;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運輸、攜帶等工作;承擔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省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核報批工作。
(七)負責國有林場、苗圃和森林公園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國有林場、苗圃設立、變更的審核報批;負責市級以上森林公園的規劃、審核、審批;指導林木種苗、花卉質量監督管理,審定林木良種;負責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古樹名木、珍貴樹木和林業方面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八)承擔推進全市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組織、指導和監督退耕還林工作。 
(九)承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專業森林撲火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與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指導林業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負責管理市級林業資金並監督全市林業資金的使用;管理市級國有林業資產;審核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提出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負責全市林業統計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林業系統科技、教育培訓和外事工作;組織指導林業產業發展和引用外資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局內設機構

1、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與其合署)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信息、宣傳、檔案、機要、保密、信訪、督查、接待、會務、政務公開、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及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及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
2、規劃財務科
草擬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生產指導性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重點林業建設項目的編制和審核報批工作,提出市級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建議;指導林業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監督管理市級林業資金和國有林業資產;監督全市林業基金的管理、使用;指導林業系統財務、統計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國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
3、造林綠化科(掛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林業產業科牌子) 
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封灘育林並組織檢查驗收;承擔全市造林、營林質量監督與管理;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組織、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發展;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指導、協調跨縣區、跨部門重點綠化工程的實施;指導林場、苗圃和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全市林業種子、苗木、花卉及其他林產品的質量監督管理,審定林木良種;組織、指導林業生物種質資源、古樹名木、珍稀樹木、林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和有關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和管理;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草擬林業產業和林業科技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林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審查林業國際合作與交流項目;指導境外森林資源開發與合作的有關工作;指導林業科技研發、推廣和林業行業技術標準化建設工作。
4、資源和林政科(掛政策法規科牌子) 
草擬相關林業政策、規定;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評估工作,統一發布相關信息;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實施;管理、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承擔木材經營加工許可有關工作;負責木材檢查站的審核報批和管理;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承辦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審批工作;草擬全市濕地保護規劃,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承擔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核報批工作。監督、協調林業行政執法,承擔林業行政應訴、行政複議相關工作;指導全市林政管理隊伍建設。
5、林業改革發展科
草擬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承擔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局屬事業單位

1、東營市林業技術指導站
參與制定全市林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對全市植樹造林、封灘育林、林業生產基地建設和林場建設、森林公園建設進行技術指導;承擔森林資源調查,全市森林資源、風沙化土地、荒漠化土地的動態監測,林業生態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林業工程的諮詢與評估工作;參與制定全市林業技術推廣計畫,並組織實施;提供林業技術、信息服務,組織林業技術專業培訓;指導民眾性林業科技組織建設和林業技術推廣活動;參與擬定全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開展林業科研和林業技術的引進工作;參與制定全市林業行業技術標準;編制全市花卉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研究擬定花卉業發展及其資源保護的措施,對花卉生產進行技術指導;組織技術交流與培訓工作;承擔市林學會、市花卉協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2、東營市經濟林管理站(掛東營市棗業科學研究所牌子)
參與制定全市經濟林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經濟林及國家、省、市名特優經濟林基地建設的技術指導;參與全市林產品地方標準的制訂、修訂以及全市林產品標準化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經濟林優良樹種、品種的引進、試驗和推廣,負責全市經濟林先進技術的推廣與普及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承擔全市經濟林資源的監測、統計分析和基本情況調查,全市經濟林產、加、銷等環節的指導和協調服務,全市棗業科研計畫的擬訂,棗業科研機構的業務指導;負責全市經濟林信息化建設和信息服務;研究棗業良種選育、栽培管理、貯藏保鮮等技術。
3、東營市林木植物保護站
負責本市森林植物檢疫及其產品的產地檢疫和調運檢疫,並簽發《植物檢疫證書》;負責本市從國外引進種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的申報及引種後隔離試種的監督管理,組織對疫情的封鎖、控制和撲滅;負責市級林木病蟲害中心測報點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全市森林病蟲害的調查、監測、預報和危險性森林病蟲害疫情上報工作;負責制定森林病蟲害防治方案,指導、檢查全市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組織全市森林病蟲害、森林植物檢疫對象、野生動植物及濕地資源的調查、普查工作;負責森林病蟲害防治技術研究和新技術、新藥劑、新藥械的推廣套用和基層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承擔市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的日常工作。
4、東營市林木種苗站
擬定全市林木種苗生產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制定、修訂有關林木種苗的地方標準;負責林木種子、苗木檢驗的技術指導、業務諮詢和技術培訓;承辦林木種苗質量糾紛案件的質量鑑定;負責全市林業種苗科研、新技術、新成果的推廣普及,負責全市種苗信息化建設和信息服務;指導全市林木種苗的生產、調劑和貯備;負責組織全市林木良種的引進、選育、測定、審定工作;負責全市的林木種質資源的普查、評價及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林木新品種的申報及管理工作。
5、東營市林業苗圃
收集、保存林木種質資源,負責生態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良種苗木的引進、選育和表型測定工作;負責建立林木良種科學實驗基地,實驗、示範、推廣林木種苗新技術、新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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