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安縣房產局

東安縣房產局,負責全縣房地產行業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房地產法律、法規和政策。

機構機能

(一)負責全縣房地產行業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房地產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全縣房地產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房地產行政執法,查處房地產違法違規行為。
(二)參與城鎮土地開發利用和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工作。
(三)負責全縣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工作;負責城鎮房屋權屬登記並核發權屬證書,管理房產權屬檔案。 (四)負責組織和推動城鎮住房建設,指導全縣住宅建設和住宅供應政策的實施;組織、指導本縣經濟適用房建設和廉租住房建設及管理,推動城鎮居民住房解危解困工作。
(五)負責管理和培育房產市場;負責房產轉讓、抵押、租賃的登記管理;負責對房產諮詢、價格評估、房產經紀等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商品房預售管理。
(六)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房地產開發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新竣工房屋的預售、銷售管理和產權初始登記管理工作。
(七)負責研究擬定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組織、指導全縣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培育和監督物業管理市場;代收和管理住宅公用部位、共用設施維修基金。
(八)負責城鎮房屋拆遷管理工作,承辦全縣各建制鎮的房屋拆遷的審批,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指導協調拆遷中的補償和安置工作;調解和裁決拆遷糾紛,依法維護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
(九)負責管理城鎮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城鎮房屋維修養護和公房售後服務工作;負責危舊房屋的安全鑑定與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房屋白蟻防治工作;參與毗鄰房屋建築糾紛的調解工作,負責房屋產權糾紛的調處、裁定工作。
(十)負責國家直管公房的管理、經營、修繕,保證國家直管公房的保值增值。
(十一)負責房產系統的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承辦縣委、政府及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十二)負責組織、指導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貫徹執行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組織實施住房貨幣分配政策,推動住房商品化和住房保險工作的發展。

辦事程式

房屋產權發證行政性收費
1、辦理部門:財務室
2、辦理對象:房產局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3、辦理條件:代表政府行政。
4、辦理程式:顧客提出書面申請,財務室受理管領導審核批准。
5、辦理時限:上報之日起2日內辦理
6、是否收費:收費。
7、監管部門:辦公室
8、辦事紀律:嚴格按照法定程式辦事,嚴肅執法,不得侵害顧客利益,不得接受請吃,不得收受紅包禮金

領導班子

局長:李元秋
副局長:唐建松
副局長:張俊勇
副局長:文素麗
紀檢組長:毛先毅

地理位置

地址:東安縣行政中心南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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