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鵬[委員長]

李鵬[委員長]

李鵬,男,1928年10月生,祖籍四川成都,生於上海。194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41年3月參加工作,前蘇聯莫斯科動力學院水力發電系畢業,大學文化,高級工程師。1988年4月至1998年3月任國務院總理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任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

履歷

李鵬李鵬

1941年至1946年在延安自然科學院、延安中學、張家口工業專門學校學習。1946年至1948年任晉察冀電業公司技術員,哈爾濱油脂廠協理、黨支部書記。1948年至1955年在蘇聯莫斯科動力學院水力發電系學習,中國留蘇學生總會主席。1955年至1966年任豐滿發電廠副廠長、總工程師,東北電業管理局副總工程師,阜新發電廠廠長。1966年至1979年任北京供電局黨委代理書記、革委會主任,北京電業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1979年至1983年任電力工業部副部長、黨組成員兼華北電業管理局黨組書記,電力工業部部長、黨組書記,水利電力部副部長、黨組副書記。
1983年6月任國務院副總理。1984年任國務院環保委員會主任,電子振興領導小組組長。1985年兼國家教育委員會主任。1985年9月在中共十二屆五中全會上增選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1987年11月當選為中共第十三屆中央政治局委員、政治局常委,並任國務院代總理。1988年4月至1998年3月任國務院總理。1988年至1990年9月兼任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主任。1992年10月當選為中共第十四屆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常委。1996年3月兼任國家科技領導小組組長。1997年9月19日在中共第十五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任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曾任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主任。
是中共第十二屆、十三屆、十四屆、十五屆中央委員,十二屆五中全會增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十三屆、十四屆、十五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
1987年8月榮獲聯合國環境計畫署金質獎章。1990年6月26日,被授予秘魯眾議院最高榮譽勳章——塔瓦拉大十字勳章。1995年10月9日,獲秘魯總統藤森授予的太陽大十字勳章。1999年4月10日,獲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總統拉斐克·塔拉爾授予的“巴基斯坦勳章”。
夫人:朱琳,生於上海市。畢業於哈爾濱外語學院俄語專業,分配在吉林市化工廠做俄文翻譯。曾任國務院特區辦公室研究室主任。他們有二子一女。
父親:李碩勛是革命烈士。母親,趙君陶,1985年冬在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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