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葆[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原副廳長]

李葆[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原副廳長]

李葆,男,漢族,1956年12月出生,大學普通班學歷,1975年入黨。曾任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 2016年1月7日,被開除黨籍。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74年在河北省趙縣插隊;

1976年12月——1979年09月在河北大學中文系中文專業學習;

1979年09月——1983年09月任河北人民廣播電台編輯部記者、編輯;

1983年09月——1984年12月任河北省委政策研究室研究員;

1984年12月——1988年10月任河北省委政策研究室政文處副處長;

1988年10月——1989年06月任河北省委政策研究室政改處副處長;

1989年06月——1992年02月任河北省委政策研究室政改處處長;

1992年02月——1996年03月任河北省曲陽縣縣長、縣委副書記;

1996年03月——2001年11月任保定市鄉鎮企業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1年11月——2002年07月任河北省環境保護局政策法規處處長;

2002年07月——2008年06月任河北省環境保護局辦公室主任;

2008年06月——2008年07月任河北省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

2008年07月——2009年02月任河北省環境保護局副局長;

2009年02月——2009年03月任河北省環境保護廳黨組成員;

李葆[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原副廳長] 李葆[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原副廳長]

2009年03月——2015年01月任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14年12月4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訊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李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免去職務

2015年1月,河北省政府免去李葆的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職務。

立案偵查

2015年2月15日,據高檢網訊息,河北檢察機關決定,依法對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李葆(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案件偵查工作在進行中。

依法逮捕

2015年4月21日, 據高檢網訊息,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原副廳長李葆(副廳級)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在進行中。

開除黨籍

2016年1月7日,據河北省紀委訊息:經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紀委對省環保廳原副廳長、黨組成員李葆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葆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財物,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並已涉嫌犯罪。

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葆開除黨籍處分;按程式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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