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秋

李茂秋,又名李天錫,1902年出生,湖南省安化縣人,湖南第一師範學校畢業。大革命前加入中國共產黨,因破壞農民運動被開除黨籍後,加入國民黨。1935年加入民盟組織。1950年6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1958年9月被錯劃為右派分子,1959年7月因反革命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1970年7月刑滿釋放,1979年9月撤銷右派分子決定,恢復名譽。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李茂秋又名李天錫,1902年出生,湖南省安化縣人,湖南第一師範學校畢業。

人物經歷

大革命前加入中國共產黨,因破壞農民運動被開除黨籍後,加入國民黨。1935年加入民盟組織。

主要成就

1927年冬,李茂秋任國民黨衡陽縣黨部改組委員。此後歷任湖南第一汽車路局國民黨特別黨部委員、湖南清鄉司令部科員、第十九師政訓處秘書、第二十八軍某部秘書及《民主旬刊》《西南民報》《持平日報》主編等職。1936年,李考入廣州政治講習班學習,回湘後任湖南《民報》編輯、湖南軍官講習所教官等職。1939年任第二十集團軍總部秘書兼黨政課長、特別黨部書記長,後赴福建省任省政府秘書及南安、金門縣縣長。回湘後任湖南鳳凰縣縣長、長沙綏靖公署秘書等職。1948年加入民革組織,曾創辦《每周評論》,1949年8月隨程潛在長沙起義。

新中國成立後,李任湖南省軍政委員會秘書,1950年6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1958年9月被錯劃為右派分子,1959年7月因反革命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1970年7月刑滿釋放,1979年9月撤銷右派分子決定,恢復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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