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珊
中共黨員。畢業於昆明社會大學。曾任中共雲南省怒江州委對台辦公室副主任,中共怒江州委統戰部副部長,怒江州人民政府宗教事務管理局局長,政協怒江州第五至七屆委員會常務委員等職。主要業績:1978年以來,為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宣傳和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方針,捍衛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堅持鄧小平理論,為邊疆的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邊防鞏固進行了不懈努力。1990-1999年在"怒江州經濟戰略研究"課題中宗教和民族習俗的研究獲雲南省三等獎;主編的《怒江州政協志》獲三等獎,編撰《怒江州宗教簡況》、《雲南怒江州基督教考察》、《宗教工作的職能轉變與適應》、《圍繞全黨工作大局,發揮政協職能作用》、《風雨同舟40載,共為峽谷港新篇》、《認識怒江,發展怒江》、《用鄧小平理論來指導政協工作》、《加強宗教法制建設的思考》、《履行政協職能與為經濟建設服務的關係》、《怒江州政協13年文史資料工作成績顯著》、《行使自治權,促進民族地區發展繁榮》等文槁並發表。1993-1999年,主編《怒江州政協志》、《滬水縣政協志》、《怒江州落實政策大事記》、《中國少數民族資料及史料研究》、《飛越峽谷的歌聲》、《怒江州政協成立50周年紀念文集》;參編(副主編)(53年的掛念--怒江"駝峰"墜機發現紀實》。個人被評為怒江州首屆"雙擁"先進個人、雲南省政協工作先進個人,多次被評為優秀公務員、優秀共產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