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東漢桓帝朝司隸校尉]

李法,字伯度,東漢南鄭人也。 漢桓帝時為侍中、光祿大夫。

人物生平

李法字伯度,漢中南鄭人。博通群書,性格剛直而有節。漢和帝永元九年(98),應賢良方正對策,授博士,升為侍中,光祿大夫。一年多,上疏認為朝政苛碎,違背永平、建初年間舊例;宦官權勢太重,后妃寵幸太多,又譏史官記事不實在,後世有識之士,尋功計德,必不明信。因犯了失旨罪,下交有司法辦,免職成為庶人。回到鄉里,關起門來自守。老友儒生時有問候的,言談之餘,問他不合上意的緣由,法不曾回答。友人堅決問他,法回答道:“鄙賤之人可以和他侍君嗎?如果擔心失誤,諂佞的行為將無所不至。孟子說過:‘仁者好比射箭,必須身子站正爾後發箭。發而不中,不必埋怨勝過自己的人,反求於自己罷了。’”在家八年,征拜為議郎,諫議大夫,正言極辭,不改老毛病。後來出去做汝南太守,政治很有名望。後來回到鄉里,死於家中。

史書記載

《後漢書卷四十八 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第三十八》

數亢表宦官太盛,椒房太重;史官記事,無實錄之才,虛相褒述,必為後笑。帝怒,免為庶人,恬然以咎失為己責。久之,徵拜汝南太守,遷司隸校尉,湛然無自得之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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