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於研究探索,針對反貪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總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在案件辦理中對線索排摸、制定初查方案、運籌偵查謀略和完善固定證據都親自把關。先後兩次被省紀委、省檢察院抽調辦理省辦重點疑難案件。2007年榮立個人三等功 。
李永宏,男,現任安定區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局長,一級檢察官。2008年甘肅省十大人民滿意法官檢察官候選人。
善於研究探索,針對反貪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總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在案件辦理中對線索排摸、制定初查方案、運籌偵查謀略和完善固定證據都親自把關。先後兩次被省紀委、省檢察院抽調辦理省辦重點疑難案件。2007年榮立個人三等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