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2003年08月,任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09年07月,任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17年10月,任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18年08月,太原市人大常委會已撤銷其相關法律職務。
人物事件
違紀審查
2018年9月14日,據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訊息:經批准,太原市紀委監委對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曉濤同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撤職處分
經查,李曉濤違反政治紀律,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司法活動,接受他人請託說情打招呼。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李曉濤同志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降為正科級非領導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