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高校工委統戰部部長,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教材發展中心主任。
2013年7月被任命為廣西區高校工委統戰部部長(試用期一年) 。
人物事件
2011至2013年間,被告人李寧擔任廣西課程教材發展中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廣西中國小課程教材和進校書刊的選用、確定、目錄公布以及中國小義務教育免費教科書採購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分別收受王某等六人給予的好處費總計人民幣406萬元,並收受王某所送的翡翠掛件兩個、玉石擺件一件、仿景德鎮花瓶一對。
2016年6月10日,廣西檢察網發布訊息稱,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廣西壯族自治區高校工委統戰部原部長李寧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
2016年7月14日,據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南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其決定逮捕。
2016年7月14日, 據最高檢案件信息公開網訊息,南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廣西壯族自治區高校工委統戰部原部長,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教材發展中心原主任李寧(正處級)決定逮捕。
2017年2月,“廣西官員請吃穿山甲”一事,經自治區紀委核查:廣西舉辦了“投資廣西 走向東協——2015年香港企業廣西行”活動。活動結束後,該考察團個別成員自行留在南寧,並參加了私人組織的宴請活動,活動地點在某私營企業內部飯堂。經查,宴請活動相關費用由私人支付,參加宴請的公職人員只有自治區高校工委統戰部原部長李寧一人,自治區投資促進局無人參加。據悉,李寧已於2016年5月因涉嫌受賄罪被檢察機關依法逮捕。關於該宴請是否食用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穿山甲的問題,相關執法部門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
2018年5月16日上午,廣西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廣西教育廳高校工委統戰部原部長李寧受賄案,對被告人李寧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對其受賄所得依法予以追繳、沒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