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學道[明嘉靖辛酉(1532)中進士]

李學道[明嘉靖辛酉(1532)中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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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學道(1532-1577),字汝致,古淵頭(東陽市北部)人。明萬曆間由進士出宰陝西丹陽。有人提出“縣中賦稅收入有剩餘,可納為私有”,學道收取後悉數充公。昭雪冤獄,其人用百金相酬拒受。歸里後貧不能治父喪,開館授徒賴以生計。守服期滿任監察御史,巡視京都中城。其時宦官非法營私擾民,學道不畏權勢,予以制裁。

古淵頭李學道,字汝致,嘉靖四十一年壬戌(1562)科進士,任陝西七品丹陽縣尹,後任江西道御史,萬曆六年(1579),客死山東青州知府任上,位極四品,年僅四十七歲。他一生中歷經嘉靖、隆慶、萬曆三朝,人稱年輕的“三代元老”。其任期內,愛民如子,清廉拒賄,忠心鯁骨,昭雪冤獄,百姓擁戴,政聲赫赫。由於任上經常腳穿草鞋,走鄉入村,訪貧問苦,人們又送他一個“草鞋御史”的美名。

李學道走馬上任陝西丹陽縣尹時,由於丹陽地處貧脊,加上歷年官府盤剝,已是糧倉空,土地荒,囚犯多,積案成山,農民四出逃荒。翻開獄監案卷,差不多人都被定為抗糧不交的“刁民”。

李學道上任伊始,首先勘查監獄,但見牢房擠得滿滿,冤枉之聲響徹耳畔。李學道首先提審了“為首鬧事”的王良。剛剛提及事由,王良即竹筒倒豆子一樣原原本本地說出情由:

我王良種有水田旱地各二十畝,家有父母妻兒,牛羊牲畜,算得上是殷實農家。誰知近年來丹陽不斷更換縣尹,換一個加一次田稅,增加一些負擔。早先每畝三十斤稅,先來的一個加到每畝四十斤,一年後他吃飽拿足走了;又換一個加到每畝六十斤,農家還勉強過得去;等到第三個上任,加到每畝九十斤。農家出汗出力出肥料,到頭來也不過只有這個數,遇旱年連皇糧也交不出,大家沒辦法都逃荒去了。我是村上最後一個逃荒者,縣老爺卻說我是個為首分子,把我抓到這裡來了。其實關在這裡的都是老實巴交的種田戶,誰願意離鄉背井去逃荒啊!……

李學道看王良面相忠厚,講話誠實。再審訊幾人,都眾口一詞,大致相同。李學道不禁淚如泉湧。他想起頭天晚上微服私訪,聽見兒童高唱童謠:“鐵打的江山流水的官,一個個吃飽拿足就滾蛋,誰管百姓死和活,新爺老爺都姓貪!”不禁長嘆一聲:“當官不為民,社稷怎保?江山怎久?為百姓黎民謀福祉,當從李某開始!”經過一段時間的排查摸底,李學道頒布了上任後的第一道示:吾邑農戶凡回家種田者,無論男女老幼,均可領到三個月的口糧;再加每畝種籽糧五斤,年底奉還;田稅按先定每畝三十斤;有私貪強加者,依法嚴懲!

告示傳遍丹陽,逃荒者紛紛回鄉春播,到夏收時農民不但還清了口糧與種籽,連皇糧也一併交清,百姓盛讚李縣戶為“李公田”。

有個叫周禮明的攔路搶劫犯,正待秋後問斬,李縣令查勘冤獄時,他也大聲喊起冤枉。李學道翻閱案卷,上面寫著:“查周犯禮明,某日收帳返回丹陽江渡,遇到王二,兩人在離渡十多里的三岔路分手,一個向東,一個向西;第二天王二被害,一百兩白銀被搶,於周家搜出,周犯供認不諱。”李學道喝問:“大膽兇犯,證據俱全,口供實招,你為何翻案?”周禮明說:“老爺在上,那一百兩白銀本為小人家用,口供乃屈打成招,此事實為冤枉,望青天大人明察。”

第二天,李學道勘查王二家,王二妻子交出她在兇殺現場揀到的一把殺豬刀,就集中全縣屠戶交出屠具,發現張屠戶少了一把這樣的刀,就逮了張屠戶,張屠戶不服。李學道訪問縣內鐵匠鋪,從城南尚鐵匠口中得知,這把刀出自他之手,刀背上印刻著“尚”字鐵印,為張屠戶所購。在人證物證面前,張屠戶低頭認罪,交代自己因為當時生意不好,了解王二身帶銀子,就早早候在三岔路口的大樹下。等周、王兩人分手之後,一刀將王二殺死,搶得白銀一百兩,回來後放出空氣,說被周謀財殺害。剛好皂役在周家搜得一百兩白銀,以為此事已瞞天過海,誰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後還是被青天老爺查明真相。李學道釋放周禮明,嚴懲張屠戶,百姓紛紛稱李縣令為“李青天”。

李學道的事績明史有載,留有《青霞集》十卷傳後。古淵頭建有花台題額“名御史第”紀念李學道,其聯曰:忠貞氣節貫青史;剛直威名震紫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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