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洪[汕頭市公安局副局長]

李光洪[汕頭市公安局副局長]

李光洪,四川省人,男,漢族。1941年11月生,在汕頭市公安局工作。

基本信息

相關新聞

“感謝黨,感謝政府,感謝公安同志!”她緊緊握著汕頭市公安局長的手,連聲道謝。這位丈夫病逝、帶

著兩個幼兒的婦女,今天受到了特殊照顧———不僅母子3 人的戶口當場被批准遷入汕頭市,而且還減免入戶所需的1 .5 萬元城市增容費。在場民眾對此報以熱烈的掌聲。這是近日在汕頭市公安局實施“局長接待民眾來訪日”制度第一個接待日裡所見到的一個場面。

這天清早,聞訊而來的民眾把這間1 0 多平方米的接待室圍得水泄不通。他們有的攜妻帶兒,有的姐妹或兄弟結伴而來;有離休幹部、退休職工,也有機關幹部、無業市民;有的來自市區、郊縣,也有從幾十公里外的毗鄰地市趕來的。他們在幹警們的指導下,認真地填寫著《民眾來訪登記表》。

汕頭市公安局局長李光洪提前半小時坐在辦公桌前,細心地傾聽著每一位來訪民眾的意見。第一位來訪者是退休教師,他反映兒子和兒媳受到歹徒毆打的問題。李光洪詳細地詢問了有關案情,當即在《民眾來訪登記表》交辦意見一欄中寫下:“請市局刑警支隊和開平公安分局負責辦理此案,迅速將兇手緝拿歸案,並把結果報告市局同時向受害者家屬通報”。看到這樣的批示,來訪者的心情平靜下來。

李光洪說,每月實行兩天時間由局長們輪流接待民眾來訪,是他們於今年初實施“處理案件回執制度”後的又一改革措施,其目的是直接了解民情民意,傾聽民眾呼聲,密切警民關係。

工作經歷

歷任汕頭地區公安處副處長、汕頭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1993年3月提為副市長級幹部。任職期間,工作成績突出,有較高領導和組織能力。改革開放以後,領導和組織“嚴打”鬥爭,開展專項治安整治,為維護全市政治安定和社會穩定作出重大貢獻。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