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負責民政、教育、衛生、人口和計畫生育、廣播電視、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文化體育、行政審批、宗教。分管社會事業服務中心、寺廟管理所(宗教政策法規宣傳、民族、宗教事務、寺廟、宗教人員管理及信教民眾教育等)。聯繫米亞足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