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8年11月至1990年12月任東莞市清溪鎮國土所副所長
1990年12月至1993年12月任東莞市清溪鎮副鎮長、國土所所長
1993年12月至2002年5月任東莞市清溪鎮副鎮長(其間:1993.09—1996.06在江蘇理工大學行政管理專業學 習,在職大專畢業;1997.08—1999.12在中央黨校部隊分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2年5月至2003年12月任東莞市清溪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2003年12月至2004年1月任東莞市清溪鎮黨委副書記、副鎮長
2004年1月至2005年2月任東莞市清溪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5年2月至2005年3月任東莞市鳳崗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候選人
2005年3月至2010年4月任東莞市鳳崗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其間:2008.01定為副處級)
2010年4月至2010年5月任東莞市鳳崗鎮黨委書記、鎮長(正處級)
2010年5月至2016年11月任東莞市鳳崗鎮黨委書記、鎮人大主席(正處級)
2016年11月至2018年4月任東莞市鳳崗鎮黨委書記(正處級)
2018年4月至2018年8月任東莞市鳳崗鎮正處級幹部
人物爭議
2018年5月, 東莞市 鳳崗鎮 時任黨委書記朱國和等人因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被問責。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鳳崗鎮為規避公務接待管理有關規定,將接待費用轉嫁到鎮屬全資公司報銷。在接待過程中,鳳崗鎮黨政辦未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存在接待無公函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報銷手續不完善、購買高檔酒水用於接待、套取大額現金購買禮品、向接待對象贈送禮品禮金等問題。此外,該鎮還存在超標準配備辦公用房等問題。朱國和作為時任黨委書記,不認真執行中央決策部署,沒有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嚴肅政治任務,切實推動落實。2018年4月,東莞市委給予朱國和免職處理,對其紀律處分正報省紀委審批。此外,時任鎮紀委書記張凌峰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分管鎮黨政辦的鎮黨委委員廖玉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分管鎮黨政辦的副鎮長葉林等人也受到相應處理。
2018年8月13日,因涉嫌 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