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朝陽市房產開發管理局始建於1992年1月(原為朝陽市房產管理局,2001年11月,朝陽市房產管理局更名為朝陽市房產局;2010年4月,朝陽市房產局更名為朝陽市房產開發管理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住房建設、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房地產開發、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房產管理、房地產市場建設、物業管理和供暖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我市相關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二、研究制定全市住房建設、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房地產開發、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房產管理、房地產市場建設、物業管理和供暖管理等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
三、負責全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參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鎮最低收入、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參與住房保障資金安排等相關工作。
四、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核及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監督管理;參與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審核;按有關規定參與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核定收繳工作。
五、負責全市物業管理工作;負責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審核及管理;負責物業企業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參與新建住宅小區環境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監督城區舊住宅小區改造和環境建設工作;負責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的收繳、管理和使用。
六、負責城市冬季民用供暖工作的巨觀管理,負責供暖企業資質審核及管理。
七、負責全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八、負責房屋產權產籍管理;負責房地產市場建設和監管。
九、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負責本系統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財務科與其合署辦公)負責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指導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局管幹部的考核任免工作;負責局機關文字綜合、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政務督查、幹部及文書檔案、機關印鑑、保密、宣傳、信息、政務公開、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和編制管理工作;負責系統職工教育、培訓、考核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女工和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和扶貧工作。
財務科的主要職責: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各項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財會監督工作。
信訪法規科
負責全局法制建設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負責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信訪工作,負責市民投訴和網上投訴的辦理工作;負責開發、物業、供暖以及房地產中介組織資質的審核工作,負責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鑑定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工作的綜合協調。
產權產籍科
負責全市房屋產權管理,對城市規劃區房屋進行轉移、變更、註銷登記;負責全市房屋產籍管理,對城市規劃區房屋產籍資料進行歸檔、立卷並妥善保管;負責全市房屋銷售管理,實施商品房(預)銷售許可、審核工作;負責全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管理工作。
市場監管科
負責全市房地產市場建設和管理,對房地產市場進行監測分析,實施調控,推進市場建設;負責全市房地產諮詢、評估、測繪、經紀、服務等中介機構資質和從業人員資格管理,監督中介機構的執業行為。
物業管理科(維修資金管理辦公室)
指導和監督全市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管理;指導全市物業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指導城區舊住宅小區改造和環境建設工作。
維修資金管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負責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的收繳和增值收益管理,負責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使用的審核、劃撥和監督。
房產管理科
負責全市房地產政策制定、綜合協調與監督檢查;負責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和危險房屋管理;負責全市棚戶區改造工作;負責編制全市房屋和住房建設以及行業各項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制定年度計畫,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全市房產行業的綜合統計工作。
機關黨總支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監察室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政風行風和軟環境建設。
朝陽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朝陽市住房保障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研究制定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各類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各類保障性住房建設和分配工作;負責住房保障的統計和建檔工作;負責住房保障資金的籌措和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健全保障對象準入退出制度和保障資格的審查、核准、入住、退出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和指導各縣(市)區住房保障工作;負責公有住房出售審批工作;負責住房分配貨幣化補貼工作;負責經濟適用住房和職工集資建房審批工作;負責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設和管理工作。
朝陽市供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市區供暖的綜合管理,編制執行熱力規劃,平衡熱網;組織開發新熱源;負責供暖工作各分項的審批;監督供熱工程和供熱質量,受理用戶投訴;負責供熱調節金的管理使用;承辦市供暖工作領導小組的其它日常工作。
朝陽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
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和開發項目建檔、立檔審核、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中長期計畫及年度住宅建設計畫的制定與綜合平衡工作;會同市土地管理部門制訂房地產開發用地年度計畫及中長期房地產開發用地計畫,參與房地產開發用地的拍賣出讓活動。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的審核收繳、使用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核定收繳工作;負責住宅(小區)的性能認定、智慧型化管理和小區環境配套建設方案及配套工程的審查監督工作;協調解決房地產項目開發過程中的相關問題及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備案管理工作,對違法違規建設項目進行監察;擬訂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的相關規定;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統計報表工作;協助財政、稅務、審計機關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審計;負責對房地產開發行業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工作及負責房地產開發行業的來信來訪工作。
朝陽市房屋徵收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國有土地房屋上徵收與補償工作的政策和法規,受徵收部門委託,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具體包括:負責制定房屋徵收的年度計畫;擬定徵收補償方案,組織論證和徵求公眾意見,修改方案;負責做好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負責對房屋徵收範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情況調查登記,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組織與被徵收人訂立補償協定,向被徵收人支付補償款,並負責徵收補償費用的管理和使用;建立房屋徵收補償檔案,做好徵收過程中的各項公布和公告工作;負責產權調換補償的回遷安置工作;負責房屋徵收前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負責房屋徵收的信訪投訴工作;負責房屋拆除企業資質的前期審核及拆除企業人員培訓,組織拆除項目招投標,對拆除現場實施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