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
其祖父教書,父親務農,農閒往貴州作小生意。祖遺僅幾畝薄地,每逢荒年,全家須以瓜菜果腹。
曾自幼酷愛書法,在鄉間小有名氣。1924始進永固鎮高小,因知家貧上學不易,在校倍加刻苦。1927年得伯父資助往長沙,以《說雨》一文考入明德中學,與唐耀暉、錢去非同學。1929年秋,湖南全省自治訓練所測量專科免費招收貧寒子弟,曾應考得錄。
1932年夏畢業後,曾先後在湖南省財政廳田畝測量隊、省地政局地政科任測量員、股長。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湖南地政停辦,乃前往陝西韓城投奔時任國民黨九十軍軍長的同鄉李文,派任該軍軍法處上尉軍法官,其間集體加入國民黨。
1940年底擢升為第十九補訓處中校軍法官。赴任途中,偶遇身為共產黨員的同鄉周怡,二人相談甚多,曾受其國共聯合抗日思想影響頗深。1941年10月補訓處被裁,乃調回九十軍任特別黨部總幹事。
1942年12月受派兼韓城戰時檢查處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曾因受周怡影響,不願與人民為敵,故令城防糾察隊只查土匪、漢奸,不準扣留過往邊區之青年學生。1943年調回軍法處任中校法官。次年底日寇進犯,九十軍移駐雒南縣景村鎮,曾調升上校軍法處長。
1945年春,九十軍參謀處機要參謀與延安邊區密通電報,被查出交軍法處嚴辦。曾故意不作深究,認定是公開發電,並無共黨嫌疑,簽呈恢復原職。1946年7月,九十軍奉命向豫西截擊王震、李先念部,曾因不願參與內戰請留後方。1948年1月調赴南京就任國防部軍法局上校軍事檢察官。1949年春隨國民黨政府遷往廣州,途徑長沙時受明德中學同學、湖南民聯地下組織負責人唐耀暉、錢去非影響,毅然脫離軍法局,並於5月加入民聯,擔任內勤秘書。在民聯的領導下,曾利用原軍事檢察官身份作掩護擔負聯絡通訊及相關文書抄錄工作,其青山祠住所亦作為民聯秘密集會地及《新民主主義論》《工商政策》等革命書刊存放場所,直至湖南和平解放。
1949年10月民聯併入民革,曾於次年2月補行登記加入民革,3月由民革湖南省籌委保送華北革命大學政治研究院學習。12月在校以歷史問題判刑五年,1956年12月刑滿釋放,獲準留北京新都磚廠就業。1958年4月下放吉林鎮齎縣農村落戶,1959年9月被送往黑龍江興凱湖農場當雜工,1965年返湘。閒暇重拾書法愛好,寒暑不歇,日書數千字。為增加力度,將1.2公斤重鐵砣懸掛於腕部練習,數十年不輟。
1980年1月,法院撤銷原錯誤判決,並恢復曾民革成員資格。1981年4月曾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辦事員,1985年任參事室秘書,1989年2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
2007年6月病逝於長沙,享年97歲。
作品
曾晚年專攻各家草書,師古而不泥古,尤擅擘窠大字,下綴小字題句,互相輝映,效而尤者風靡。1993年應邀赴台灣探親,其書法驚動當地政要,蔣緯國、陳立夫等讚賞不已,曾一時名噪台灣。其作品亦廣泛流傳於歐美、日本和東南亞地區,數次獲獎併入選《中國當代書法名家作品選集》等二十餘部中外書法專集、特輯,曾因此被授予“世界藝術名人”榮譽稱號。
2007月5月在湖南省書畫院舉辦個人書法展,展出代表其創作水平的書法精品150幅,並出版《曾鈺衡書法專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