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晉城市統計局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制定全市性的統計工作規章,指導全市統計工作。
(二)貫徹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 山西省統計檢查監督規定》,依法查辦統計違法行為和案件,檢查監督全市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的貫徹實施。
(三)健全完善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產出調查方案,核算全市及各縣(市、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四)根據上級部門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全市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六)組織實施管理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七)組織各縣(市、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部門間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八)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九)審批部門統計標準,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 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十)協助管理各縣(市、區)統計局局長、副局長,管理市設在各縣(市、區)的調查監測中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 技術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監督管理中央、省及市財政提供給縣(市、區)以及鄉鎮統計部門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以及固定資產投資。
(十一)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制定各縣(市、區)、各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各縣(市、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二)開展統計工作和統計科學的交流與合作,承擔國家統計局、省統計局委託的有關統計交流合作項目。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的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接待等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全市統計政務信息的蒐集、整理、傳遞、反饋等工作;統一管理全市統計系統的中央級統計事業費和上級統計部門撥付的專項調查經費,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統計系統經費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納入市級財政預算經費的財務管理與監督;負責辦公用品、辦公設備購置、車輛管理等工作;承擔保密和來信來訪、公務組織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行政事務及後勤服務工作。
人事教育科(法制科)
貫徹執行有關幹部、人事、勞動等法規和制度;承擔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統計系統幹部培訓教育工作;組織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組織全市統計人員的崗位培訓、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有關人事編制勞資等統計報表;負責局機關的支部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普法培訓教育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監察室
檢查本單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協助本單位黨組搞好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督促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糾正本部門行業不正之風;加強本部門行政效能監測工作;指導本單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局機關的精神文明創建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綜治監督管理工作和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的績效考核工作。
綜合科
負責對全市經濟、社會、科技運行狀況進行監測分析,編寫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負責市縣兩級綜合年報上報、統計資料編輯整理;向社會提供統計諮詢服務;組織開展優秀統計分析報告評比活動;組織貫徹國家統計標準、國家統計調查計畫及統計調查制度,擬定全市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擬定全市統計標準,審批部門統計標準,依法審批和備案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組織協調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
核算科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工作,核算全市生產總值;指導各縣(市、區)生產總值核算工作,並對其核算結果組織評估;按照國家、省統計局統一要求,組織全市投入產出調查,編制全市投入產出表;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核算經濟預測分析研究。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張志興
黨組成員、副局長:程滿勝
黨組成員、副局長:唐振芳
黨組成員、市調查監測中心專職副主任:李江波
黨組成員、總統計師:姜孝則
副調研員:李鴻賢
地理位置
山西省晉城市鳳台西街28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