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二)負責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四)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推動地方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主要職責

(一)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根據國家《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江西省人口和計畫生育條例》,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具體辦法,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推動地方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六)組織實施全縣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負責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分析工作,依法管理計畫生育藥具工作。
(七)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組織協調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重大事項督查督辦;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工作和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擬訂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並指導落實;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及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編制部門預決算;審核提出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編制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建設規劃及標準;指導、審計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機關及直屬單位基建工作;擬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研究和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承擔依法公布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信息工作;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新聞發布。
(二)發展規劃與信息股(掛政策法規股)。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規劃、計畫和政策,承擔相關的監督、評估工作;分析人口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的建議;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參與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草案和政策建議,組織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承擔行政複議工作,具體負責計畫生育信訪工作;推動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工作;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研究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指導地方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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