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旺蒼縣旅遊局是縣人民政府執行旅遊行政管理的主管部門,內設三股一室一大隊,分別是辦公室、產業規劃和市場促進股(旺蒼縣旅遊產業推進辦公室)、質量規範管理股、旅遊執法大隊、統計信息股、監察室。主要職責
縣旅遊局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旅遊、風景名勝區和自然遺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旅遊、風景名勝區和自然遺產管理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本系統、本單位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制訂旅遊產業發展的地方標準和行業規範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旅遊產業、風景名勝區和自然遺產發展總體規劃、專項規劃、跨區域規劃和年度計畫,按相關規定上報評審,對本縣旅遊規划進行監督管理。
三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旅遊資源開發、重大旅遊項目規劃建設、旅遊安全、旅遊應急救援、旅遊環境綜合治理、假日旅遊、紅色旅遊等工作。
四擬訂全縣旅遊行業的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旺蒼整體旅遊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
五負責全縣旅行社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旅遊市場秩序、旅遊服務質量,監督旅遊投訴處理、維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合法權益,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誠信體系建設和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六負責旅行社設立核准、旅行社申請經營出境旅遊業務審核、旅行社自組境外旅遊團隊旅遊簽證審核、導遊從業人員資格審核和報批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旅遊體制和機制改革工作,指導重點旅遊企業發展、旅遊新業態的規劃和開發以及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
八監測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信息化建設、旅遊統計和行業信息發布工作。
九負責全縣旅遊景區和星級飯店質量等級的申報工作,承辦廣元市旅遊星級飯店評定委員會和廣元市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交辦的具體工作。
十制訂並組織實施旅遊人才規劃,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
(十一)管理全縣風景名勝區和自然遺產工作,負責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的保護、規劃、建設;負責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的審核報批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旺蒼縣旅遊局設5個內設機構: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計生、績效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和資產管理;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產業規劃和市場促進股(旺蒼縣旅遊產業推進辦公室)
擬訂全縣旅遊、風景名勝、自然遺產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旅遊、風景名勝、自然遺產重大項目規劃編制和審核報批工作;組織開展旅遊、風景名勝、自然遺產資源普查、規劃工作;承擔旅遊區域合作工作;指導和推動紅色旅遊工作;承擔旅遊項目資金的申報、協調和管理工作;編制旅遊、風景名勝、自然遺產重大建設項目和年度投資計畫;指導旅遊招商引資和旅遊商品開發工作;負責風景名勝區和世界自然遺產申報工作;負責旅遊景區質量等級申報工作,承辦廣元市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交辦的具體工作;擬訂全縣旅遊宣傳促銷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旅遊市場重大促銷活動,承擔旅遊市場分析、研究、預測工作,組織實施旅遊交易與交流合作,組織實施重大旅遊節慶活動。
質量規範管理股
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和旅遊市場秩序;指導實施旅遊精神文明建設和成信體系建設;負責旅行社設立核准報批;協同相關部門開展旅遊安全和旅遊應急工作;制定旅遊培訓計畫並指導實施,指導旅遊智力引進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科技進步工作;負責開展旅遊從業人員有關職業資格、等級、能力考試和考核鑑定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假日旅遊工作;指導全縣鄉村旅遊發展;負責全縣旅遊星級飯店的申報工作,承辦廣元市旅遊星級飯店評審委員會交辦的具體工作。參與歷史文化明城保護工作。
統計信息股
負責全縣旅遊行業的統計工作和旅遊經濟運行分析;負責旅遊信息化建設、管理和運營工作;負責提案議案辦理工作,承擔旺蒼縣旅遊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執法大隊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旅遊、風景名勝與自然遺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工作;負責本系統、本單位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行使旅遊法律、法規、條令、條例、規章規定的各類違反法規行為及旅遊投訴實施行政處罰;負責全縣旅遊行業普法教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參加旅遊安全、旅遊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旅遊投訴處理,維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負責旅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監察室
為縣監察局的派出機構,牌子掛在紀檢組,負責派駐單位的行政監察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