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方 正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位於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方正縣方正鎮中央大街交通便利。方正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本著“客戶第一,誠信至上”的原則,歡迎國內外企業/公司/機構與本單位建立長期的合作關係。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業、食堂等食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起草相關縣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相關規範性檔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定地方性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劃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職責。監督實施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負責查處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和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四)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督管理。
(五)承擔藥品、醫療器械管理職責。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工作;負責監督實施藥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六)負責監督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藥品質量安全,發布轄區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信息;依法查處制售假劣和不合格藥品、醫療器械、食品(消費環節)、保健食品及化妝品的違法行為和責任人;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分類管理制度,藥品批發、零售企業資格認定製度和處方藥、非處方藥、中藥材、中藥飲片的購銷規則。
(七)負責監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負責藥品的行政保護工作;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戒毒藥品及特種藥械;監督管理中藥材集貿市場。
(八)依法對野生藥材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利用實施監督管理。
(九)承擔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食品(消費環節)、保健食品和化妝品有關的監督管理、應急處置、稽查抽驗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力和義務,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機關政務運行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務公開,目標管理,機關文電、公文處理、文書檔案、會務、信訪、信息、應急、保密、保衛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資產財務、機構編制、人事、工資、獎懲、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統計等工作;負責機關公共事物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執法案卷的審查、行政處罰的審核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執法機構的法律適用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負責局年鑑、大記事、檔案彙編工作。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行政許可審批;負責野生藥材採集、收購、運輸行政許可審批;負責保健食品和化妝品行政許可審批;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許可的初審工作。
(二)餐飲服務監管股
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範;擬訂地方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污染事故應急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三)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股
監督實施國家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規範;擬訂保健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發布辦法並監督實施,定期向社會公布保健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負責保健食品廣告監測工作;監督實施國家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規範;負責有關化妝品安全性評價工作;擬訂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發布辦法並監督實施。
(四)醫療器械、藥品安全監管股
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及規章;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和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實施;監督實施藥品、中藥材生產、醫療機構製劑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國家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容器藥用要求及標準;負責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戒毒藥品、反興奮劑條例包含藥品的生產及原料藥購用的監督管理;負責醫療器械產品廣告監測工作;負責發布轄區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信息;指導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依法對野生藥材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利用實施監督管理。
(五)藥品流通監管股
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經營藥品分類管理;負責已發布藥品廣告的監測工作;負責蛋白同化製劑、肽類激素等經營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