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是公安廳指導和監督全區公安機關依法履行社會治安管理、人口管理、查處危害社會治安行為的具有依法行政和刑事執法職能的直屬機構,機構規格副廳級。

主要職責

負責直接處置自治區重大治安案(事)件和法律規定的治安部門管轄的刑事案件;研究擬定實施自治區治安行政管理的政策、規定,組織、指導、辦理和監督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的處置工作,組織、指導治安防範工作;指導全區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治安行政和刑事執法業務,以及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區公安機關預防和處置區內治安事件、治安災害事件、群體性事件等,指導、辦理治安部門管轄的刑事案件;指導全區公安機關人口管理、身份證制發工作;指導全區大型活動安全保衛工作。

內設機構

按照上述職責,治安管理總隊內設5個支隊(處級):

(一)綜合執法支隊

負責研究擬定實施治安行政管理政策和規定;治安管理總隊內部綜合協調、檔案處理、編髮工作信息、數據統計工作;總隊機關政工和勤務保障工作;制定全區治安管理工作規劃;治安管理執法監督、宣傳和隊伍建設工作;協調政府相關部門開展治安防範工作。

(二)治安偵查支隊

負責指導監督全區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的工作;指導、查處違反治安管理的案件;指導、偵辦治安部門管轄的刑事案件;指導和預防處置治安事件、治安災害事件、群體性事件;指導防暴隊、巡(特)警隊工作;指導和處理遊行示威的申請;維護大型活動治安秩序工作。

(三)基層基礎工作支隊(公安部核材料保護辦公室自治區公安廳聯絡處)

負責指導全區公安機關派出所的工作;指導對槍枝彈藥、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的管理工作;指導治安聯防隊,民眾治保會和保全服務公司的工作;指導管理企事業單位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和經濟民警隊伍建設;安全技術防範和特種行業、公共複雜場所的管理工作;治安、群社情信息的蒐集、分析、處置工作;履行公安部核材料保護辦公室自治區公安廳聯絡處工作職責。

(四)人口管理支隊

負責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工作,指導各級公安機關依法履行人口、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職責;研究擬定和監督落實有關戶籍政策和法規;人口統計分析和人口信息資料的整理編輯工作,管理和指導各地公安機關人口信息系統及網路建設工作。協助國內安全保衛和刑事偵查部門承擔相關案件調查工作。

(五)大型活動安全保衛工作指導支隊

負責對“中國一亞歐經貿博覽會”和全區其它大型活動安全保衛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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