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人民法院

新沂位於江蘇省北部,沂蒙山南緣。北接山東郯城,南隔駱馬湖與宿遷相望。新沂市人民法院始建於1949年,轄區面積1586平方公里,轄區人口99萬。

全院現有幹警116人,其中黨員幹警88人,占幹警總數的75.86%;本科以上學歷101人,占幹警總數的87%;其中法律碩士3人,工程碩士1人,在讀法律碩士10人。院領導班子成員10人。院機關共設政治處、辦公室、研究室、監察室、司法警察大隊、司法鑑定科、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審監庭、審管辦、立案庭、執行局共15個職能部門,另設瓦窯、雙塘、馬陵山、窯灣4個派出法庭。 近年來,新沂法院在市委、市人大和上級法院的領導、監督和指導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為指針,以“公正與效率”為主題,以司法為民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隊伍建設為保障,紮實履行維護穩定、服務發展、保障改革、促進和諧的重要職責,年審執結各類案件均在6500件以上,為促進新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和建設“平安新沂”、“法治新沂”和“和諧新沂”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務。
自1949年建院以來,歷經59年的風雨磨礪、艱苦奮鬥與革故鼎新,新沂法院各方面均取得了長足進展。2002年以來,新沂法院連續八年獲得省級表彰,連續七年無幹警違法違紀,連續五年進京赴省上訪“零記錄”,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全省法院“規範司法行為示範點”,兩次榮立集體三等功,2008年初,又被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評為“江蘇省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被省高院評為“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先進集體”,被徐州市委、市政府評為“十佳政法標兵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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