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寧縣糧食局

(四)監督檢查全縣糧食流通、糧食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各種規章制度的執行;審核全縣非國有糧食企業直接收購、經營糧食的資格、加強監督管理全縣糧食市場。 (七)制訂和實施糧食儲備總量規模、網點布局方案;負責管理國家和地方儲備糧,協調各級政府儲備與縣內糧食企業的關係:督促指導國有糧食企業的糧食安全儲存工作,負責全縣糧食質量監督管理。 (八)負責組織全縣國有糧食企業的財務核算與監管;落實扭虧增盈目標責任制和糧食財務管理、審計內控制度;承擔糧食行業統計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糧食流通和糧食儲備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全縣糧食巨觀調控和總量平衡及糧食流通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糧食購銷、儲存和進出口計畫;負責擬訂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協調全縣糧食收購和國家糧食定購任務的落實,指導督促國家糧食企業和具備收購資格的非國有糧食經營者敞開收購農民餘糧。加強對全縣糧食監管,配合有關部門調控糧食收購價格。

本數據來源於百度地圖,最終結果以百度地圖數據為準。


(三)協調促進和組織實施全縣糧食的促銷、推銷,在已轉為市場調節機制的情況下,確保駐縣軍警、消防官兵及水淹區糧食供給;負責退耕還林(草)補助糧食的調運、發放;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應付各種自然災害及突發事件引起的糧食供求失衡的具體措施。
(四)監督檢查全縣糧食流通、糧食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各種規章制度的執行;審核全縣非國有糧食企業直接收購、經營糧食的資格、加強監督管理全縣糧食市場。配合有關部門對糧食購銷、質量、衛生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五)負責建設和培育全縣糧食市場體系。加快糧食市場信息網路建設,搞好糧食市場行情預測分析;負責全縣糧食倉儲,加工和流通基礎設施的規劃、布局、建設;負責全縣糧食行業的對外交流、合作:促進對外糧食經貿的發展和招商引資。
(六)組織實施全縣糧食行業發展計畫,制訂調整產業布局、最佳化各種資源配置措施;對全縣糧食行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實施監管;推進糧食科技進步:組織實施糧食質量標準、計量標準化工作:指導全縣糧食行業的規劃與發展。
(七)制訂和實施糧食儲備總量規模、網點布局方案;負責管理國家和地方儲備糧,協調各級政府儲備與縣內糧食企業的關係:督促指導國有糧食企業的糧食安全儲存工作,負責全縣糧食質量監督管理。
(八)負責組織全縣國有糧食企業的財務核算與監管;落實扭虧增盈目標責任制和糧食財務管理、審計內控制度;承擔糧食行業統計工作。督促檢查企業各項糧食補貼資金的撥補、使用和管理:負責糧食行業為重點基本建設、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審核、申報和驗收工作。
(九)負責全縣糧食系統機構編制、勞動、人事管理;組織指導糧食職工教育、專業技術培訓、勞動工資、安全保衛、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縣糧食系統的經檢、監察和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糧食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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