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直屬高校獨立學院

一、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高校獨立學院發放畢業證書有變,2003年普通高校獨立學院招收的新生,畢業證書不再發放校本部的證書,改發獨立學院的證書。 二、按照教育部要求,從2008年開始,獨立學院錄取的本科新生,畢業時要統一授予獨立學院的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不再頒發母體高校的學位證書。 例如:留學、考研、考公務員、戶籍管理,畢業生就業等方面與其它傳統本科(一、二本)學生享受同樣的政策待遇。

相關政策

一、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高校獨立學院發放畢業證書有變,2003年普通高校獨立學院招收的新生,畢業證書不再發放校本部的證書,改發獨立學院的證書。學士學位證書還是由校本部發放。
二、按照教育部要求,從2008年開始,獨立學院錄取的本科新生,畢業時要統一授予獨立學院的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不再頒發母體高校的學位證書。
三、國家對“獨立學院”的政策待遇:
根據國家財政部、教育部等有關檔案精神,普通三本院校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可以在本地民政部門開具“貧困證明”開學報導後教給所讀院校申請“助學貸款”或在生源所在地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畢業後在招聘錄用、考研、公務員報考及其它方面待遇等均與其它本科完全相同。例如:留學、考研、考公務員、戶籍管理,畢業生就業等方面與其它傳統本科(一、二本)學生享受同樣的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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