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違紀是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但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因而實施了違紀行為。過失違紀則是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由於疏忽或過於自信沒有預見或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了危害社會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