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單費

改單費是指由於制單者工作疏忽或失誤要求修改單證或票據,由責任方支付的具罰款性質的費用。各個船公司對改單費的收費標準都不一樣,一般改單費的金額跟單證費的金額是一致的。

改單費的程式

通常程式為:對進口貨修改B/L,修改前向海關申請,說明錯誤事項、擬修改項目及原因,海關檢查後認為情況屬實同意修改,於B/L作修改並加蓋修改章和海關公章,海關收取改單費,然後才能辦進口報關及提貨手續。

對出口貨,若貨未裝船或雖已裝船但尚未簽發B/L給Shipper,更改B/L內容:要么換一張B/L,即重新出單;要么於原單上修改並蓋出單公司的修改章(AMENDED)(但一般一張單修改不得超過三處,否則B/L作廢)。

改單費的作用說明

1.若B/L己出,海關對此票貨(該B/L項下的貨)的Shipper、Consignee等均已備案,若客人要求改單,則可能產生海關罰金。這時,改單前要客人出保函,一旦發生海關罰金由其支付。

2.當船公司已經簽發B/L,之後發貨人或貨代又通知要修改B/L上的Description(貨名),則很難改單。經過艱難的遊說,也許能取得Carrier同意,但要交昂貴的改單費,有的高達USD200。因目的港海關是根據貨名徵收進口關稅的(不同的貨有不同的進口關稅)。

3.對輸往北美三國的貨物,晚於船公司規定的時間才遞交貨物艙單資料(AMS資料),也要向船公司交納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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