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負責監測全市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研究全市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
(三)負責匯總分析全市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全市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價格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負責組織制定和調整少數由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等。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五)承擔規劃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級財政性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統籌安排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審查建設項目設計方案,核定工程概算,控制投資規模;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指導全市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專項規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七)承擔組織編制全市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監測評估的責任,組織擬訂全市區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安排以工代賑資金,組織實施以工代賑項目,負責全市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
(八)承擔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外貿進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以及全市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擬訂全市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組織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國家糧食、棉花和食糖等儲備。
(九)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推進金市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和全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全市重大建設琢目稽察;指導和協調全市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對重大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管理和協調市重點項目建設。
(十二)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三)負責能源管理有關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主任姚瑞宗:主持全面工作,兼管市生態經濟研究室(項目開發辦、鐵路籌建辦);
黨組成員、副主任陳峰:協助主任分管投資與設計審查科(行政審批科)、資源節約環保與氣候科、產業協調與高技術科(市第三產業發展辦公室);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鬍和平:協助黨組書記分管紀檢工作,協助主任分管地區經濟發展科(市以工代賑辦公室)、監察室;
黨組成員、副主任兼物價局長徐建平:協助主任分管價格調控科、收費管理科、價格監督檢查局、價格成本調查隊、價格監測(認證)中心;
黨組成員、副主任葉應欽:協助主任分管農村經濟發展科(市農業區劃辦公室)、體改法規與財金科(招投標指導協調辦公室)、工程諮詢中心、贛東經濟發展投資公司;
黨組成員、副主任付志紅:協助黨組書記分管黨群工作,協助主任分管辦公室、社會發展科;
黨組成員、副調研員、市生態經濟研究室(項目開發辦、鐵路籌建辦)主任伍湖輝:協助主任分管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重點項目建設辦公室)、市生態經濟研究室(項目開發辦、鐵路籌建辦)工作;
黨組成員、副主任彭鋼:協助主任分管能源與交通運輸科(市能源辦公室)、經貿與外資科;
副調研員封曉榮
副調研員徐輝祥:協助主任分管綜合規劃與就業收入科(市經濟動員辦公室)、行政服務中心發改委視窗,並協助相關副主任負責視窗的有關審批工作。
陳濟才:物價局副局長 協助主任、物價局長銜接協調物價方面的工作。
內設機構
機構一
(一)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保密保衛、信息信訪、電子政務等委機關日常政務以及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行政事務;負責委機關和委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機關日常外事等工作;負責本系統人員的培訓;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委機關後勤服務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招標投標指導協調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重要檔案起草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研究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和國際、國內經濟的重大問題。負責有關經濟法規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負責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委法制工作,並對全市本系統法制工作進行指導;指導和協調全市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對重大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對招標投標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調解有關爭議。
(三)國民經濟綜合科(撫州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
工作職責: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提出年度經濟發展、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措施;對經濟運行進行預測、監測和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協調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提出全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政策、重點領域和相關建設項目;組織高新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指導、規範高新技術產業風險投資和技術產權交易活動;負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的有關工作。
(四)經濟體制改革科
工作職責: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研究分析全市社會資金平衡和財政、金融運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建議;負責企業債券、投資基金等有價證券的審核和申報工作;研究分析地方金融發展的有關問題,協調地方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展改革的有關工作;規範和發展產權交易市場。大力發展資本市場,積極培植上市公司資源;研究證券、期貨市場發展的新情況、新問題並提出建議;指導股份制改革。
(五)投資與設計審查科
工作職責:研究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巨觀調控政策;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總量、結構和資金來源;監測和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情況;安排市級和落實國家、省財政性資金的建設項目;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提出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負責城建、政法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管理。審批建設項目初步設計,調整、核定工程概算,控制建設項目投資規模;監督管理重大項目設計方案的評審;監督管理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社會公益性項目的竣工驗收,以及國家、省、市立項的其它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管理全市除一般性工業建築、民用建築之外的工程造價、工程定額和費用標準。
(六) 工業與產業政策科
工作職責:分析全市工業發展情況,研究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擬訂主要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負責工業建設項目的管理;負責工業園區的總體發展規劃等有關工作;指導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落實。研究分析產業發展情況,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組織和協調專項產業政策的制定;監督產業政策落實情況;研究服務業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
(七)經貿流通科
工作職責:監測分析市內外市場狀況,編制全市外貿進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協調國家糧食、棉花等收儲的相關業務,擬訂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提出流通體制改革的建議,協調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分析全市利用國外、境外、省外資金和國外貸款的情況,提出發展戰略、規劃、總量、投向和相關政策;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負責全市外商投資、國外貸款項目的管理。
機構二
(八)地區經濟發展科(以工代賑辦公室)
工作職責:組織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協調地區經濟發展;組織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解決經濟、社會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協調全市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編制和組織實施“ 老、少、邊、窮” 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計畫。
(九)農村經濟發展科(撫州市農業區劃辦公室)
工作職責: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重大問題,組織、參與提出全市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議;編制全市農村經濟發展年度計畫;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安排市級和協調國家、省投資的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建設項目及重大投資項目,並負責項目管理。承擔市農業區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 十) 基礎產業科
工作職責:研究全市能源開發、發展、利用和交通運輸發展狀況,提出能源、交通運輸發展戰略、規劃、年度計畫;擬訂能源、交通體系發展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的建議;安排能源、交通建設項目並負責項目管理;提出能源節約和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擬訂促進交通運輸技術進步的政策,對交通運輸現代化實施巨觀指導。
(十一)社會發展科
工作職責: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擬定和協調全市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人口、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政法、民政等發展政策;協調全市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負責社會事業建設項目的管理。
(十二)價格管理科
工作職責:擬定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的價格政策,提出全市價格管理的範圍、原則和辦法;負責全市房地產和其他重要商品價格的管理工作;對重要商品的成本進行調查和分析;調整、制定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重要商品的價格;處理和協調價格爭議。
(十三)收費管理科
工作職責:負責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價格的管理工作;對重要商品(收費)的成本進行調查和分析;制定、調整省授權審批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服務價格;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和收費年度審驗等收費管理制度;協調和處理收費爭議。
(十四)重點項目建設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提出年度市重點建設項目名單的初步意見;檢查重點建設項目開工條件的落實情況,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監督檢查市重點建設項目計畫執行情況,協調解決建設中存在的問題;牽頭組織重大項目稽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市重點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經市直屬工委批准,成立了機關黨總支部,負責委機關及委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 。為市紀委(監察局)派駐機構。
下屬單位
(一)生態經濟研究室、項目開發辦公室、鐵路建設籌建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生態經濟學術研究及知識普及;負責指導全市招商引資、向上爭取投資及政府投資項目的開發工作;負責市級項目儲備庫的建立和管理;負責國家投資方向、政策、重點領域、行業投資動態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發布工作;負責協調市級招商引資項目的編制以及對外發布;負責市級重大項目的策劃、包裝及立項前的前期工作;負責協調各項目開發專業小組的工作;承擔我市鐵路建設籌建中對外聯絡、銜接和協調工作;前期工作期間代行項目業主職責,配合、協助有關部門開展鐵路建設項目預可、可研、初設等檔案的編制工作;負責組織沿線各縣(區)政府開展項目前期工作;承擔我市鐵路建設項目的其它有關工作。 為副縣級單位。
(二)撫州市工程諮詢中心(撫州市工程諮詢公司)
工作職責:為全市經濟發展提供規劃、政策諮詢或專題諮詢;為全市各類工程項目提供前期階段的投資機會研究、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各階段的評估諮詢;為投資者提供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概預算、招標投資、設備材料採購、契約管理、工程監理、生產準備、人員培訓、竣工驗收和市場調查等全過程的諮詢服務。
(三)贛東經濟發展投資公司
工作職責:承擔政策性投資公司的職能;具有控股公司的職能,確保贛東開發基金滾動增值;解決全市經濟建設資金短缺的矛盾,促進全市經濟的迅速發展。
(四)撫州市價格監督檢查局
工作職責:按照《價格法》賦予的職能和價格主管部門的工作安排,研究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工作計畫,組織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的實施;監督檢查全市價格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及價格違法案件;依法受理價格行政複議案件和價格舉報案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行政複議案件工作;幫助企業逐步完善內部價格監督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價格誠信活動;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職責和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五)撫州市價格成本調查隊
工作職責:負責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監測工作,分析和預測市場價格運行情況,提出全市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發布價格政策法規信息研究價格變動原因,預測預警價格變動趨勢,進行價格動態分析。在所屬行政區域內,負責對刑事、民事、經濟、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種扣押、追繳、沒收及糾紛財物(包括土地、房地產、資源性資產、理賠物、抵押物、應稅物、無主物、事故定損、工程造價及其他各種標的)的價值進行價格鑑定、認證、評估;進行政府調定價前可行性認證;協調處理價格糾紛及確認價格的合理性;規範和指導全市的價格認證。
(六)撫州市價格監測中心(認證中心)
工作職責:負責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監測工作,分析市場價格運行情況,預測市場價格運行情況,提出全市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發布價格政策法規信息;研究價格變動原因,預測預警價格變動趨勢,進行價格動態分析。在所屬行政區域內,負責對刑事、民事、經濟、行政、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種扣押、追繳、沒收及糾紛財物(包括土地、房地產、資源性資產、理賠物、抵押物、應稅物、無主物、事故定損、工程造價及其他各種標的)的價值進行價格鑑定、認證、評估;進行政府調定價前可行性認證;協調處理價格糾紛,協調確認價格的合理性;規範和指導全市的價格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