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區供銷社

(二) 管理全社人事工作,聘免所屬基層供銷社主任、公司經理及基層供銷社和公司其他領導班子成員。 (三)

主要職責
(一) 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領導城區供銷社的工作,研究制訂城區供銷社的發展戰略和規劃。
(二) 管理全社人事工作,聘免所屬基層供銷社主任、公司經理及基層供銷社和公司其他領導班子成員。
(三) 管理全社所有資產,對所屬基層供銷社、公司的所有資產,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實行一級所有,二級法人,在全社系統實行內部財產安全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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