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繼受取得

所有權繼受取得,是指以原所有權人的權利和意志為依據,通過法律行為或法定事件而取得所有權。繼受取得的方式主要包括買賣、贈與、互易、繼承、接受遺贈等。

二者的主要區別是:原始取得為最初取得,其既不以原所有權合法為前提,也不依原所有人的意志為轉移,但其取得所有權必須有法定依據; 繼受取得為傳來取得,其知以原所有權合法為前提,故其所有權的取得通常應有契約依據。繼受取得的方式主要包括買賣、贈與、互易、繼承、接受遺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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