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
一、房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劃入的職責
將原由區衛生局承擔的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責、原由房山公安分局承擔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交由區安全生產監督局承擔。
二、房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根據上述職責調整,區安全生產監督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綜合監督管理本區安全生產工作,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擬訂安全生產工作規劃,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
(二)研究起草本區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措施和規章,制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建議。
(三)負責統計本區生產安全事故,發布安全生產信息;依法組織調查處理生產安全事故,提出安全生產責任追究的意見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依法監督檢查本區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和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 “三同時”)情況。
(五)依法監督檢查本區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以及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設施(特種設備除外)、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六)按有關規定,負責監督管理本區安全生產評價、諮詢、檢測和檢驗等社會中介組織的活動。
(七)按有關規定,負責本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依法負責安全生產方面的培訓和考核工作。
(八)負責綜合監督管理本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工作。
(九)按照本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的要求,負責擬訂本區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本區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新技術的推廣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房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6個職能科室。
(一)房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公文處理、信息、建議、議案、提案和信訪、檔案、保密工作;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以及重要檔案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本機關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管理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和安全保衛工作。
(二)房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生產協調科
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息的綜合管理,統計生產安全事故和非正常死亡事故,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負責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建議;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房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礦山監督管理科
負責本區礦山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以及“三同時”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和監督相關安全評估工作;依法按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礦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相關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房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監督管理科
負責本區機械、冶金、輕紡、建材、菸草及水、電、氣、熱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以及“三同時”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和監督商貿、道路、建設、水利、農林、旅遊、國防工業等行業及實行屬地管理的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按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生產安全事故,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相關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五)房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科
綜合監督管理本區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設立及其改建、擴建的安全審查;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的評估分級,建立危險源資料庫;負責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依法按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生產安全事故,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相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六)房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科
研究起草本區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措施和規章,制訂相關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按有關規定,負責監督管理本區安全生產評價、諮詢、檢測和檢驗等社會中介組織的活動;負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設的協調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以及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等相關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人員編制
房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5名(含紀檢、監察編制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科長(主任)6名,副科長(副主任)2名。
核定機關工勤編制5名。
其他事項
關於部分行業或領域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部門按照以下分工執行,並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
公安、交通、水利、建設、商務、旅遊、質檢、環保等區政府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業或領域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區安全生產監督局從綜合監督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的角度,指導、協調和監督上述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考核和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房山公安分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通行證和煙花爆竹運輸路線的確定,負責煙花爆竹禁放管理,實施煙花爆竹廠點四鄰安全距離等公共安全管理,負責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的偵查。區安全生產監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及組織查處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區衛生局負責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區安全生產監督局負責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