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形式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
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監察委員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監督。
機構成立
2月9日下午,龍泉驛區召開區監察委員會成立大會,成都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馬琳,龍泉驛區委書記、區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組長何勛出席會議並講話,龍泉驛區委副書記、區長杜海波主持會議。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察委員會主任胡開勇作表態發言。
人事任免
2月8日,成都市龍泉驛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選出成都市龍泉驛區監察委員會主任,胡開勇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