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區交通局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羊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辦〔2010〕30號)和區委、區政府《關於青羊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成青委字〔2010〕23號)精神,設立“成都市青羊區交通局”(簡稱“區交通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拖拉機養路費、機車養路費等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區域軌道交通項目推進的各項協調和保障工作。

2.加強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和交通應急管理職責。

採取措施

為深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年活動,認真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確保我區交通行業無一起安全事故發生,我局堅持預防為主、防止結合、加強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則,在全區交通行業大力開展了執法、治理、宣傳教育“三項行動”活動,不斷增強大家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一是 完善安全制度,落實安全責任 局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安全的副局長任副組長,各科、所、隊長為成員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組織全局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在每周一例會後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總結上周安全工作和部署本周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了交通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年活動實施方案,安全生產“三項行動”方案,防汛預案。

二是認真開展巡查工作。我局按要求及時對轄區內的公路、尤其是縣、鄉道路、在建工地進行安全巡查,並認真做好巡查筆記,對發現問題的及時作出限期整改的通知,絕不留任何隱患。期間共出動270人次,發現並及時更換壞損窨井蓋8個,雨篦子165套,檢查在建工地20處,處罰建渣車輛47台,查出道路路面存在安全隱患5處,發出整改通知書3份。

三是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我局積極與區安監辦聯繫,專門請區安監辦專業人員親自上門對我局機關辦公場所線路、用電安全、消防設施設配等方面的安全進行了全面排查。同時,還在每輛公車上配備了車用滅火器,防患於未然。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雙江堰橋加強監管並提出了整改方案,目前相關方案已上報區政府和市交委。

四是認真做好防汛工作。在汛期到來之際,加強對管轄範圍內的179.651公里農村公路(包括縣、鄉村道)、交安設施等的維護和管理力度,保持路面平整無坑凼、積水,邊溝修復。對72處涵洞和18座小橋進行了檢查和疏掏,共清理疏掏轄區內路面雨篦子2106個,清理和維修轄區內道路路邊邊溝15公里,出動運渣車輛20台次,清除淤泥雜物60餘噸,投入安全經費10餘萬元,確保汛期安全。
五是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我局對安全生產工作十分重視,不斷加大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聯合金沙車站,在來往人員較密集的車站廣場開展了多次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工作人員通過向過往旅客發放宣傳資料、滾動播放宣傳教育片、解答民眾諮詢等方式,有效的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識,起到了較好的宣傳教育作用,受到大家的歡迎。同時我局還認真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關愛生命,安全發展”為主題的“安全生產月”活動,大力宣傳貫徹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宣傳推廣先進典型和經驗,增強全民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營造“關愛生命,安全發展”的輿論氛圍。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成都市青羊區交通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成都市青羊區交通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交通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地方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成都市青羊區交通局在規定許可權內,負責交通組織和全區經營性停車設施、物流運輸業、地方海事等交通行業管理。

(三)成都市青羊區交通局負責縣、鄉村道路及水上交通、鐵路道口等區域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負責交通行政執法。

(四)成都市青羊區交通局負責交通應急指揮、應急處置等交通應急管理職責。

(五)成都市青羊區交通局負責縣、鄉村道路建設;負責全區三環路以外道路的管理和維護;負責區域軌道交通項目推進的各項協調和保障工作。

(六)成都市青羊區交通局負責組織協調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七)成都市青羊區交通局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八)成都市青羊區交通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成都市青羊區交通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成都市青羊區交通局辦公室。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制、紀檢監察、離退休人員管理和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系統財務、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二)成都市青羊區交通局綜合管理科。擬訂全區交通工作發展規劃和地方性政策措施;承擔全區交通行業行政管理工作;承擔縣、鄉村道路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全區三環路以外道路的管理和維護工作;承擔區域軌道交通項目推進的各項協調和保障工作;承擔交通組織工作;承擔交通應急指揮、應急處置等交通應急管理職責。

(三)成都市青羊區交通局行政審批科。承擔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承擔交通戰備相關職責;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成都市青羊區交通局機關配備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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