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類型
成癮性藥物按其主要作用可分為三類,即興奮劑、抑制劑(包括鎮靜催眠劑)及致幻劑。
1.興奮劑
以苯丙胺類為代表,包括苯丙胺、右旋苯丙胺甲基苯丙胺、嚷醋甲脂、匹莫林等,系一類可引起中樞神經興奮,提高中樞醒覺水平的擬交感胺類的中樞神經精神運動性興奮藥。自1929年Alles合成苯丙胺,同年又合成甲基苯丙胺以來,這類藥物的濫用呈上升趨勢,特別是在東南亞國家(地區)據統計,在菲律賓濫用甲基苯丙胺的人數已超過濫用火麻的人數,日益構成社會問題。該類藥可產生情緒高漲及精神潛求,長期使用可產生精神上及/或軀體上的依賴。如果斷藥可出現“戒斷症狀”(情緒低落為必有症狀),並伴以各種精神及/或軀體症狀,初期的短路反應等不適行為。軀體症狀植物神經症狀為主,伴或不伴不隨意運動。中末期表現為意識障礙(可出現幻覺妄想狀態),感知障礙(一過性的聽覺過敏,幻聽為多,可有幻視、有幻嗅、幻味、幻觸),思維障礙(各種妄想、強迫觀念),意志和行為障礙;記憶和智慧型障礙及人格障礙(如抑制力缺乏、多疑、情緒不穩定、意志缺乏、反社會行為也很明顯)。
2.鎮靜催眠劑
這類藥物可緩解焦慮。增進睡眠,放鬆情緒。在競爭激烈,生活和工作節奏加快的今天,人們常藉助這類藥物來擺脫困境,放鬆情緒因此這類藥物的濫用也日趨嚴重。
(1)巴比妥類甲喹酮。自1903年巴比妥投入臨床後.用藥人數眾多。1955年甲喹酮投入臨床,用藥者更增。這類藥物的長期使用造成患者心理健康明顯受損=戒斷症狀可在停藥1~2d後出現。早期為情緒不穩定、虛弱,後剛出現痙攣發作、意識混沌、譫妄及幻覺譫妄等。依賴性表現為生身無力、焦慮、情感淡漠、注意力不集中、性慾亢進、行為放藹、道德觀念淡漠、控制力減弱、工作能力和社會能力減退。
(2)苯二氯卓類。這類藥物發展很快,自1955年Stembatch偶然台成氯氮卓(利眠寧)並廣泛試用於臨床後,陸續合成了不少衍生物。1959年地西泮(安定)問世,隨後安定衍生物不斷推薦於臨床,如氟西泮、硝西泮、氯硝西泮、艾司他唑侖、三唑色阿普唑它等。這類藥物具有抗焦慮、鎮靜,抗癲癇,肌肉鬆弛作用,是目前全球處方量最大的藥物,使用人數甚眾。這類藥物的長期反覆套用可產生耐藥性及成癮性,長期用藥突然停藥者可出現戒斷症狀,甚至導致戒斷精神病。
苯二氮卓類成癮後出現精神損害,Hall及Zisook稱之為矛盾反應行為,包括攻擊行為、敵對態度、犯罪行為如盜竊、住攻擊及異常(過分追求異性,性暴露)、欣快、言語增多、情鯖穩定、焦慮、抑鬱、檄惹、不能自制的哭笑、甚至自殺:這類筠物遷可引起記憶障礙,包括長期記憶力障礙和順行性遺忘。
3.致幻劑
這婁藥物可產生精神釋放現象,故有精神釋放藥(psychodefics drug或mind show drug)之稱:在歐美大學生段西方國家的文藝界人士中,為尋求感官刺激及靈感、頓悟。這類藥物使用頗廣。
主要代表藥是麥角二乙胺(lysergids,LSD)20世紀40年代合成。首先是知覺改變,視覺特別生動,可出現多種幻視,如看到色彩絢麗的圖案,搖動的光線、花環,奇妙的景物,有時自己也參與其中,同時可有幻聽、幻觸、幻味,有時感到自身體象政變或不復存在,或飛翔於藍天、或邀游於大海。加大劑量各種感覺還會倒錯、融合,出現難以置信的神秘態,如看見自已跌落到無底深淵,毒蜘蛛在背上爬,自己的手變成了熊掌等由於幻覺影響及自制能力減弱,極易發生對他人或自身的攻擊行為。軀體狀症有震顫、瞳孔擴太、血壓升高等致幻刺只產生精神依賴而不產生生理依賴,通常也無戒斷現象。
搖頭丸
20世紀80年代後期,在美國“迷魂藥”流行的著名的MDMA(亞甲氧氟基甲基苯丙胺)是另一種影響較太的致幻藥。1912年在法國合成,具有苯丙胺類和LSD作用:MDMA濫用者主要利用其致幻作用。它可造成多種心理損害包括理混亂、抑鬱、失眠、焦慮、恐慌和妄想:可使注意力渙散,動作不協調,暴力衝動甚至誘發犯罪。目前在我國出現的“搖頭丸”(又稱樂丸)其主要成分為相當純的MDMA為興奮性致幻毒品,產生幻覺,為自己精力過人,無所能,聽到音樂就手舞足蹈,狂抖亂扭,尤其是腦袋左右晃動不停,“搖頭丸 ”名稱就是由此得來,危害非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