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慎行論
【慎行】
一曰:行不可不孰。不孰,如赴深溪,雖悔無及。君子計行慮義,小人計行其利,乃不利。有知不利之利者,則可與言理矣。荊平王有臣曰費無忌,害太子建,欲去之。王為建取妻於秦而美,無忌勸王奪。王已奪之,而疏太子。無忌說王曰:“晉之霸也,近於諸夏;而荊僻也,故不能與爭。不若大城城父而置太子焉,以求北方,王收南方,是得天下也。”王說,使太子居於城父。居一年,乃惡之曰:“建與連尹將以方城外反。”王曰:“已為我子矣,又尚奚求?”對曰: “以妻事怨,且自以為猶宋也。齊晉又輔之。將以害荊,其事已集矣。”王信之,使執連尹,太子建出奔。左尹郄宛,國人說之。無忌又欲殺之,謂令尹子常曰: “郄宛欲飲令尹酒。”又謂郄宛曰:“令尹欲飲酒於子之家。”郄宛曰:“我賤人也,不足以辱令尹。令尹必來辱,我且何以給待之?”無忌曰:“令尹好甲兵,子出而寘之門,令尹至,必觀之己,因以為酬。”及饗日,惟門左右而置甲兵焉。無忌因謂令尹曰:“吾幾禍令尹。郄宛將殺令尹,甲在們矣。”令尹使人視之,信。遂攻郄宛,殺之。國人大怨.動作者莫不非令尹。沈尹戍謂令尹曰:“夫無忌,荊之讒人也。亡夫太子建,殺連尹奢,屏王之耳目。今令尹又用之殺眾不辜,以興大謗,患幾及令尹。”令尹子常曰:“是吾罪也,敢不良圖?”乃殺費無忌,盡滅其族,以說其國。動而不論其義,知害人而不知人害己也,以滅其族,費無忌之謂乎!崔杼與慶封謀殺齊莊公。莊公死,更立景公,崔杼相之。慶封又欲殺崔杼而代之相,於是扌豕崔杼之子,令之爭後。崔杼之子相與私哄。崔杼往見慶封而告之。慶封謂崔杼曰:“且留,吾將興甲以殺之。”因令盧滿嫳興甲以誅之。盡殺崔杼之妻子及枝屬,燒其室屋,報崔杼曰:“吾已誅之矣。”崔杼歸,無歸。因而自絞也。慶封相景公,景公苦之。慶封出獵,景公與陳無宇、公孫灶、公孫蠆誅封。慶封以其屬斗,不勝,走如魯。齊人以為讓,又去魯而如吳,王予之朱方。荊靈王聞之,率諸侯以攻吳,圍朱方,拔之。得慶封,負之斧質,以徇於諸侯軍,因令其呼之曰:“毋或如齊慶封,弒其君而弱其孤,以亡其大夫。” 乃殺之。黃帝之貴而死,堯舜之賢而死,孟賁之勇而死,人固皆死,若慶封者,可謂重死矣。身為戮,支屬不可以見,行忮之故也。凡亂人之動也,其始相助,後必相惡。為義者則不然,始而相與,久而相信,卒而相親,後世以為法程。
【無義】
二曰:先王之於論也極之矣。故義者,百事之始也,萬利之本也,中智之所不及也。不及則不知,不知趨利。趨利固不可必也。公孫鞅、鄭平、續經、公孫竭是已。以義動則無曠事矣,人臣與人臣謀為奸,猶或與之,又況乎人主與其臣謀為義,其孰不與者?非獨其臣也,天下皆且與之。公孫鞅之於秦,非父兄也,非有故也,以能用也。欲堙之責,非攻無以。於是為秦將而攻魏。魏使公子卬將而當之。公孫鞅之居魏也,固善公子卬。使人謂公子卬曰:“凡所為游而欲貴者,以公子之故也。今秦令鞅將,魏令公子當之,豈且忍相與戰哉?公子言之公子之主,鞅請亦言之主,而皆罷軍。”於是將歸矣,使人謂公子曰:“歸未有時相見,願與公子坐而相去別也。”公子曰:“諾。”魏吏爭之曰:“不可。”公子不聽,遂相與坐。公孫鞅因伏卒與車騎以取公子卬。秦孝公薨,惠王立,以此疑公孫鞅之行,欲加罪焉。公孫鞅以其私屬與母歸魏,襄疵不受,曰:“以君之反公子卬也,吾無道知君。”故士自行不可不審也。鄭平於秦王,臣也;其於應侯,交也。欺交反主,為利故也。方其為秦將也,天下所貴之無不以者,重也。重以得之,輕必失之。去秦將,入趙魏,天下所賤之無不以也,所可羞無不以也。行方可賤可羞,而無秦將之重,不窮奚待?趙急求李欬。李言、續經與之俱如衛,抵公孫與。公孫與見而與入。續經因告衛吏使捕之。續經以仕趙五大夫。人莫與同朝,子孫不可以交友。公孫竭與陰君之事,而反告之樗里相國,以仕秦五大夫。功非不大也,然而不得入三都,又況乎無此其功而有行乎!
【疑似】
三曰:使人大迷惑者,必物之相似也。玉人之所患,患石之似玉者;相劍者之所患,患劍之似吳乾者;賢主之所患,患人之博聞辯言而似通者。亡國之主似智,亡國之臣似忠。相似之物,此愚者之所大惑,而聖人之所加慮也,故墨子見歧道而哭之。周宅酆、鎬,近戎人。與諸侯約:為高葆禱於王路,置鼓其上,遠近相聞。即戎寇至,傳鼓相告,諸侯之兵皆至,救天子。戎寇當至,幽王擊鼓,諸侯之兵皆至,褒姒大說,喜之。幽王欲褒姒之笑也,因數擊鼓,諸侯之兵數至而無寇。至於後戎寇真至,幽王擊鼓,諸侯兵不至,幽王之身乃死於麗山之下,為天下笑。此夫以無寇失真寇者也。賢者有小惡以致大惡,褒姒之敗,乃令幽王好小說以致大滅。故形骸相離,三公九卿出走。此褒姒之所用死,而平王所以東徙也,秦襄晉文之所以勞王勞而賜地也。梁北有黎丘部,有奇鬼焉,喜效人之子侄昆弟之狀,邑丈人有之市而醉歸者。黎丘之鬼效其子之狀,扶而道苦之。丈人歸,酒醒,而誚其子曰:“吾為汝父也,豈謂不慈哉?我醉,汝道苦我,何故?” 其子泣而觸地曰:“孽矣!無此事也。昔也往責於東邑,人可問也。”其父信之,曰:“嘻!是必夫奇鬼也!我固嘗聞之矣。”明日端復飲於市,欲遇而刺殺之。明旦之市而醉,其真子恐其父之不能反也,遂逝迎之。丈人望其真子,拔劍而刺之。丈人智惑於似其子者,而殺於真子。夫惑於似士者而失於真士,此黎丘丈人之智也。疑似之跡,不可不察,察之必於其人也。舜為御,堯為左,禹為右,入於澤而問牧童,入於水而問漁師,奚故也?其知之審也。夫孿子之相似者,其母常識之,知之審也。
【一行】
四曰:先王所惡,無惡於不可知。不可知,則君臣父子兄弟朋友夫妻之際敗矣。十際皆敗,亂莫大焉。凡人倫,以十際為安者也,釋十際則與麋鹿虎狼無以異,多勇者則為制耳矣。不可知,則知無安君、無樂親矣,無榮兄、無親友、無尊夫矣。強大未必王也,而王必強大。王者之所藉以成也何?藉其威與其利。非強大則其威不威,其利不利。其威不威則不足以禁也,其利不利則不足以勸也,故賢主必使其威利無敵。故以禁則必止,以勸則必為。威利敵,而憂苦民、行可知者王,威利無敵,而以行不知者亡。小弱而不可知,則強大疑之矣。人之情不能愛其所疑,小弱而大不愛,則無以存。故不可知之道,王者行之,廢;強大行之,危;小弱行之,滅。今行者見大樹,必解衣懸冠倚劍而寢其下。大樹非人之情親知交也,而安之若此者,信也。陵上巨木,人以為期,易知故也。又況於士乎?士義可知故也,則期為必矣。又況強大之國?強大之國誠可知,則其王不難矣。人之所乘船者,為其能浮而不能沈也。世之所以賢君子者,為其能行義而不能行邪辟也。孔子卜,得賁。孔子曰:“不吉。”子貢曰:“夫賁亦好矣,何謂不吉乎?”孔子曰:“夫白而白,黑而黑,夫賁又何好乎?”故賢者所惡於物,無惡於無處。夫天下之所以惡,莫惡於不可知也。夫不可知,盜不與期,賊不與謀。盜賊大奸也,而猶所得匹偶,又況於欲成大功乎?夫欲成大功,令天下皆輕勸而助之,必之士可知。
【求人】
五曰:身定、國安、天下治,必賢人。古之有天下也者七十一聖,觀於《春秋》,自魯隱公以至哀公十有二世,其所以得之,所以失之,其術一也:得賢人,國無不安,名無不榮;失賢人,國無不危,名無不辱。先王之索賢人,無不以也。極卑極賤,極遠極勞。虞用宮之奇、吳用伍子胥之言,此二國者,雖至於今存可也。則是國可壽也。有能益人之壽者,則人莫不願之;今壽國有道,而君人者而不求,過矣。堯傳天下於舜,禮之諸侯,妻以二女,臣以十子,身請北面朝之:至卑也。伊尹,庖廚之臣也;傅說,殷之胥靡也,皆上相天子:至賤也。禹東至榑木之地,日出九津,青羌之野,攢樹之所,扌昬天之山,鳥谷、青丘之鄉,黑齒之國;南至交址、孫朴續樠之國,丹粟漆樹沸水漂漂九陽之山,羽人、裸民之處,不死之鄉;西至三危之國,巫山之下,飲露吸氣之民,積金之山,其肱、一臂、三面之鄉;北至人正之國,夏海之窮,衡山之上,太戎之國,夸父之野,禺強之所,積水、積石之山。不有懈墮,憂其黔首,顏色黎黑,竅藏不通,步不相過,以求賢人,欲盡地利:至勞也。得陶、化益、真窺、橫革、之交五人佐禹,故功績銘乎金石,著於盤盂。昔者堯朝許由於沛澤之中,曰:“十日出而焦火不息,不亦勞乎?夫子為天子,而天下已治矣,請屬天下於夫子。”許由辭曰: “為天下之不治與?而既已治矣。自為與?啁噍巢於林,不過一枝;偃鼠飲於河,不過滿腹。歸已,君乎!惡用天下?”遂之箕山之下,潁水之陽,耕而食,終身無經天下之色。故賢主之於賢者也,物莫之妨,戚愛習故不以害之,故賢者聚焉。賢者所聚,天地不壞,鬼神不害,人事不謀,此五常之本事也。皋子,眾疑取國,召南宮虔、孔伯產而眾口止。晉人慾攻鄭,令叔向聘焉,視其有人與無人。子產為之詩曰:“子惠思我,蹇裳涉洧,子不我思,豈無他士!”叔向歸曰:“鄭有人,子產在焉,不可攻也。秦、荊近,其詩有異心,不可攻也。”晉人乃輟攻鄭。孔子曰:“《詩》云:‘無競惟人。’子產一稱而鄭國免。”
【察傳】
六曰:夫得言不可以不察。數傳而白為黑,黑為白。故狗似玃,玃似母猴,母猴似人,人之與狗則遠矣。此愚者之所以大過也。聞而審,則為福矣,聞而不審,不若無聞矣。齊桓公聞管子於鮑叔,楚莊聞孫叔敖於沈尹筮,審之也。故國霸諸侯也。吳王聞越王句踐於太宰嚭,智伯聞趙襄子於張武,不審也,故國亡身死也。凡聞言必熟論,其於人必驗之以理。魯哀公問於孔子曰:“樂正夔一足,信乎?”孔子曰:“昔者舜欲以樂傳教於天下,乃令重黎舉夔於草莽之中而進之,舜以為樂正。夔於是正六律,和五聲,以通八風,而天下大服。重黎又欲益求人,舜曰:‘夫樂,天地之精也,得失之節也,故唯聖人為能和。樂之本也。夔能和之以平天下,若夔者一而足矣。’故曰‘夔一足’,非‘一足’也。”宋之丁氏,家無井而出溉汲,常一人居外。及其家穿井,告人曰:“吾穿井得一人。”有聞而傳之者曰:“丁氏穿井得一人。”國人道之,聞之於宋君。宋君令人問之於丁氏,丁氏對曰:“得一人之使,非得一人於井中也。”求能之若此,不若無聞也。子夏之晉,過衛,有讀史記者曰:“晉師三豕涉河。”子夏曰:“非也,是己亥也。夫‘己’與‘三’相近,‘豕’與‘亥’相似。”至於晉而問之,則曰“晉師己亥涉河”也。辭多類非而是,多類是而非。是非之經,不可不分。此聖人之所慎也。然則何以慎?緣物之情及人之情以為所聞,則得之矣。
編者簡介
呂不韋(公元前290—公元前235),陽翟(今河南省禹縣)人。為秦王政的相國,是當時較為傑出的政治家、思想家。門下有食客三千人。呂不韋使他們各抒所聞,共著成八覽、六論、十二紀,共二十萬言,號日《呂氏春秋》,又稱《呂覽》。《漢書·藝文志》列為雜家。《呂氏春秋》文章大多,篇幅不長,但自成體系,組織嚴密,思想深刻,說理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