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14年5月21日,焦作市向各縣市區黨委和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管委會,市直各單位、各企事業單位,駐焦各部隊,各人民團體發出《通知》,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在全市範圍內繼續開展2014年“愛心一日捐”活動。
活動內容
今年捐贈的原則、範圍和捐贈標準是:本著政府主導、部門分工負責、全民參與的原則,堅持依法捐贈,鼓勵奉獻,努力做到應捐盡捐。捐贈範圍包括中央、省屬駐焦單位,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的幹部、職工和社會上有經濟收入的其他單位和個人。捐贈標準是:有固定收入的幹部民眾捐出個人一天的收入,全市企業及營利性事業單位捐出一天的收入,鼓勵多捐。
活動政策
捐贈時間及優惠政策:今年的“愛心一日捐”活動從5月19日開始,到6月19日基本結束。企業捐贈的稅收優惠政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有關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個人捐贈的稅收優惠政策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個人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個人的捐款由單位統一接收後移交市慈善總會,按捐贈總額開具捐贈票據,單位將幹部職工每一個人捐贈的數額列出明細清單備查,財務部門可在扣繳個人所得稅前為幹部職工個人按稅法規定的額度進行扣除。個人自行向市慈善總會的捐贈,可保存市慈善總會開出的捐贈票據,交回其單位,由單位辦理個稅扣除。
活動要求
捐贈接收的具體方式是:市、縣市區民政(慈善)部門分級負責接收“愛心一日捐”活動的捐款和管理。
《通知》要求,各級各單位要嚴格捐款收繳手續,所募資金必須足額及時上繳,決不允許瞞報漏報、截留挪用。所接收的捐款要做到愛心基金專戶儲存、專賬管理,確保專款專用。負責接受捐贈和管理的民政(慈善)部門要及時匯總捐款情況,並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布,切實做到每筆捐款來源明確、投向公開。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的監督,確保愛心捐助工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