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錢族

快錢族

快錢族,這個詞來源於Flash Mob(快閃族),可譯為“快錢族”,是指一群人說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突然間全部聚集在某一家“商店”,然後拚命“購買”那一家店的東西,雖然“快錢族”的新玩法只有半年多的歷史,不過卻在全美國燃燒。

起源

快錢族的點子由於太好了,它的發明人存在爭議,一種說法是一位住在美國紐約的部落客ChrisSmith號召了超過100位鎮民一起到葡萄酒店購買,那是史上第一場“快錢族”活動。

另一種說法是一位住在美國克里夫蘭的律師AndrewSamtoy成功號召了40人到當地的書店購物,該律師也開始寫了一個部落格來推廣“快錢族”的概念。

主要特點

快錢族快錢族

“快錢族”和“快閃族”不同的是,它背後往往有一個很特殊、很易煽動人心的“宗旨”。畢竟你找來這么多人、拿著雖然不多但也不少的現金,去購買同一家商店的產品,這不是很多人願意幹的事情。
“快錢族”的新玩法默默的在全美國燃燒中!目前美國已有32州以及加拿大辦過“快錢族”活動,你看看一個網站“Cashmob.com”就附上一張很是震撼的地圖──你可以看到,不久未來準備舉辦的“快錢族”活動,竟有高達20個,而這半年來舉辦過的“快錢族”已經密密麻麻超過一百個以上,遍布全美國!
大部份的“快錢族”被號召到某家店一起買東西的“理由”,主要皆是為了支持“特產”(localproducts),這些產品已經被外來貨給打得死死的,外來貨價格低、東西又不錯、大量生產,如果當地人還不支持當地的產品,所以這些人就號召大家來到這些有在地產品的商店,大買特買。
“快錢族”可說是“反向Groupon”,Groupon是先談商家,商家願意配合併接受抽成,Groupon即跑出去號召一堆民眾來該商家消費。但快錢族卻是由民眾自行決定哪一個是幸運商家,然後自行發起此活動,而商家從頭到尾都是“被動”、從沒給過任何的費用、折價,就真的“天降甘霖”,好多好多的人跑來買他們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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