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是規範管理。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構,負責全局學習培訓和機關效能工作的審核、批准、實施、監督。二是規範制度。健全、完善並嚴格執行“三簿”登記等17項工作制度。
三是規範流程。把服務性強的成果科、計畫科、政策法規科作為重點視窗,重新修訂科技計畫申報、科技成果鑑定等工作流程,並向社會公開。
四是規範程式。編制各類登記表,按分工和要求做好登記並及時歸檔有關檔案。
五是加強學習。堅持每周集中學習制度,並邀請上級部門領導進行業務培訓,組織工作人員參加省市舉辦的智慧財產權、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科技服務企業等培訓,培訓覆蓋率達到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