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員
人物簡介張裕泉,男,1987年9月進入瀘縣玄灘區司法所,成了一名契約工。自修西南政法大學法學課程,拿到法律本科學歷。1998年,張裕泉考錄為國家公務員,成為了瀘縣司法局司法行政幹警。現任四川省瀘縣雲龍鎮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司法所所長。
主要事跡從1987年到1998年的11年間,不講條件、不辭辛勞,每天步行20餘公里上下班,卻從來沒有遲到、早退過一次。他沒開口向單位提過一次住房和待遇問題。憑著一雙腳板,憑著一份堅韌與執著,硬是走了7萬多公里,相當於繞地球赤道近一圈!這個裡程,還不包括出現場和開展巡迴講座。
他推行的流動調解室工作,在四川省瀘州市首開先河;開展的鄉鎮人民調解庭工作,在四川全省推廣經驗從事。截止2010年,從事24年農村糾紛調解工作,足跡遍及24個省(市、自治區),為國家、集體和人民民眾挽回經濟損失4億多元,調解糾紛1048件,防止民轉刑案件26件,防止因民間糾紛引起的自殺5起,防止民眾性械鬥28起800餘人……經他調解的矛盾糾紛,沒有一件因一方當事人不服起訴、上訪,調解成功率達98%以上,調解協定履行率99%以上。
他為民眾提供的法律援助,被收入中國案例庫、北大案例庫和碩博網,刊載於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收錄於廣西名律師網。中央電視台、《人民調解》、《法律服務時報》、《四川日報》、四川電視台、北京農業數字圖書館、北大法意、政法網路學堂等多次刊載他的調解案例和先進事跡。
四川省司法廳,瀘州市委、市政府先後授予他“四川省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瀘州市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等多項殊榮,他所在的司法所被四川省司法廳授予“人民滿意的司法所”光榮稱號。2010年,他光榮地被評為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