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英[深圳大學法學院講師]

張英,副教授,廣東汕頭人。

人物經歷

深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1996年至2000年在武漢大學法學院攻讀國際法專業博士研究生,獲法學博士學位;1998年至1999年,在歐洲大學研究院法律系(義大利佛羅倫莎)研修歐盟法;2000年調入深圳大學法學院工作。

主講課程

主講國際公法、國際法案例、國際經濟組織法、專業英語等課程。

主要貢獻

《歐共體環境政策的法律基礎、目標及原則探析》(《法學評論》1998年6月)。

《從阿姆斯特丹條約看歐洲法院管轄權的新變化》(2000年9月發表)。

《論歐洲法院的初步裁決程式》(《法商研究》2001年7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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