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在河北大學哲學系學習;1982年8月至1983年8月任涿縣向陽公社黨委組織委員;1983年9月至1984年1月任共青團涿縣委員會書記;1984年1月至1985年11月任中共保定地委組織部青乾科副科長;1985年11月至1989年6月任中共定縣(定州市)縣(市)委副書記;1989年6月至1991年4月任中共定興縣委副書記兼北河鄉黨委書記;1991年4月至1994年8月任中共定興縣委副書記;1994年8月至1996年12月任中共順平縣委副書記、縣長;1997年1月至2001年1月任中共順平縣委書記;2001年1月至2005年5月中共高陽縣委書記;2005年5月至2006年7月任保定市人事局局長、黨組書記;2006年7月至今任中共保定市委組織部副部長、保定市人事局局長、黨組書記。
中共河北省第六次、第七次黨代會代表。河北省第十屆、第十一屆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