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查研究統一戰線的理論和重大方針、政策;組織貫徹執行中央、省、市、區委關於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向上級統戰部、區委反映情況,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二)了解統戰工作的全面情況,掌握分析統一戰線中的政治、思想動態,及時準確地反映黨外人士的意見、批評和建議。
(三)協助區委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代表人士保持密切聯繫,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受區委委託主持召開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代表座談會、談心會;落實中央、省、市、區委關於發揮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及時通報情況,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培養、推薦各民主黨派新一代代表人物;協助做好民主黨派組織發展工作。
(四)做好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推薦有影響一有代表性的黨外人士和港澳人士擔任全國、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安排區政協委員等;會同有關部門積極培養、選拔、推薦黨外人士擔任區級和鄉鎮、街辦、區直有關部門的副科級以上行政領導職務;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隊伍的建設工作。
(五)做好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繫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按照有關政策指導做好台胞來我區定居工作,調查研究台胞定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做好台胞,台屬的有關工作。
(六)聯繫海內外工商界代表人士,反映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性的建議。
(七)協助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宣傳、貫徹黨的民族和宗教方針、政策;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訓和推薦工作。
(八)掌握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提出工作建議;聯繫黨外知識分子中的代表人物。
(九)指導、協調區屬各單位統戰工作;負責統戰幹部和黨外幹部的培訓工作;聯繫、指導區工商聯工作;管理台灣事秀工作。
(十)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台灣工作辦公室(區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對台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對台宣傳、涉台教育工作;負責對台經貿、聯絡工作;協調處理我區涉台重大活動和重大事件工作;負責對台日常事務及台胞、台屬接待工作。
2、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