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張曉芒,西城區房屋土地管理中心展覽路管理所所長。
案件
張曉芒管轄的東絨線胡同51號院一直被當做公房,由北京醫療設備三廠使用。但事實上,該院14間房屋是居民白家的祖產。早在多年前市房管局就給白家發放了房產證。由於歷史原因,這處私產房屋一直由房管所管理,當公房出租。1997年,國家保密局向醫療設備三廠提出希望要51號院的使用權,醫療設備三廠正好因為該房屋不具備生產條件也就同意了。為了穩妥起見,保密局要求和醫療設備三廠及西長安街房管所共同簽訂協定,拿出198萬元搬遷費給醫療設備三廠購買了51號院的永久使用權。而當時代表房管所出面洽談此事的正是張曉芒。房管所從這次轉讓中獲得了30萬元轉讓費。
51號院的產權人不久後找到房管所,要求住回自己的房子,並恢復房子原狀。在白家人與房管所為房子的處理打官司期間,獲得了該房屋使用權的單位因需要將房屋進行了拆除,使房屋滅失。
法院終審認定房管所與兩家單位簽訂的轉讓協定無效,判令西長安街房管所和北京市醫療設備三廠賠償白家人房屋滅失的損失416萬餘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