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舉例
呂氏春秋
《呂氏春秋》錄: “伯牙善鼓琴,鍾子期善聽,伯牙方鼓琴,志在泰山,子期曰:善哉乎鼓琴,巍巍乎如 泰山;志在流水,子期曰:洋洋乎若流水,伯牙所念,子期必得之。鍾子期死,伯牙終身不復鼓琴。”
聞弦歌而知雅意的典故就在於此。這是呂氏春秋記載的典故,也是大家耳熟能詳的“知音”的典故,子期聽到伯牙奏琴就能聽出來志在高山還是流水,就是這個意思。
三國演義
三國周瑜白曰:“吾雖不及師曠之聰,聞弦歌而知雅意。”
赤壁遺雄烈,青年有俊聲。弦歌知雅意,杯酒謝良朋,曾謁三千斛,常驅十萬兵。巴丘終命處,憑弔欲傷情。
出處
左傳
師曠,字子野,晉人也。生而失明,然博通前古,以道自將,諫諍無隱。或雲,嘗為晉太宰。傳其于樂無所不通,休咎勝敗,可以逆知。晉人聞有楚師,師曠曰:不害,吾驟歌北風,又歌南風,南風不競,多死聲,楚必無功。已而果然。至於鼓琴,感通神明,萬世之下,言樂者必稱師曠。
始衛靈公將之晉,舍於濮水之上。夜半,聞鼓琴聲,問左右,皆不聞。乃召師涓問其故。且曰:其狀似鬼神,為我聽而寫之。師涓曰:諾。明曰曰:臣得之矣,然未習也,請宿習之。因復宿,明曰報,曰:習矣。
即去之晉,見平公,平公置酒於施惠之台。酒酣,靈公曰:今者來聞新聲,請奏之。即令師涓援琴鼓之。未終,師曠撫而止之曰:此亡國之聲,不可聽。平公曰:曷知之。師曠曰:師延所作也。商紂為靡靡之樂。武王伐紂,師延東走,自投濮水而死。故聞此聲必於濮水之上。平公曰:願遂聞之。師涓鼓而終之。平公曰:此何聲也。師曠曰:此謂清商樂者,不如清徵,一奏之有玄鶴,二八集於廊門;再奏之延頸而鳴,舒翼而舞。平公大喜,問曰:音無此最悲乎?師曠曰:不如清角,昔者黃帝以大合鬼神。今君德義薄,不足以聽。聽之將敗。平公曰:願遂聞之。師曠不得已,援琴而鼓之。一奏之有白雲從西北起,再奏之風至而雨隨,飛隋廊瓦,左右皆奔走。平公恐懼,晉國大旱,赤地三年。
然則琴者,樂之一器耳。夫何致物而感祥也。曰治平之世民心熙悅,作樂足以格和氣,暴亂之世,民心愁蹙,作樂可以速禍災,可不誡哉。世衰樂廢在位者舉不知樂,然去三代未遠,工師之間,時有其人。若師曠者,可不謂賢哉。及夫亂久而極,雖工師亦奔竄,是以摯乾繚缺之儔相繼亡散。而孔子惜之也。
釋義
比喻善於推理,推測的意思,能聽懂一個人所要表達的意思,即使說者只講了個表面。